【公告】紫金堂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5年03月31日

公司名稱:紫金堂 (7570)

主 旨:紫金堂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楊宏源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4/03/30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4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30

(2)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4/06/22 上午十時整

(3)股東常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8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提撥情形。

(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無。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2

3.因應措施:依規範公告及辦理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 (含標點符

號)為限。本公司擬訂於114年04月18日起至114年04月28日止受理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4年04月28日

下午 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

以掛號函件寄達或送達。

受理處所:紫金堂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8號8樓,

電話:02-8751-8888)。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

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