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普新擬以新台幣6仟萬元與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合資設立台灣公司(名稱未定)再赴越南投資設立新公司-越南合資子公司(名稱未定) 案。

日 期:2022年04月28日

公司名稱:安普新 (6743)

主 旨:安普新擬以新台幣6仟萬元與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合資設立台灣公司(名稱未定)再赴越南投資設立新公司-越南合資子公司(名稱未定) 案。

發言人:許明仁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4/28

2.公司名稱:安普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與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合資設立台灣合資公司(名稱未定),合資公司設立後將在越南平陽省

安普新之子公司越南安普新國際責任有限公司(Ampac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所在地註冊一越南子公司(名稱未定)。

(二)本次註冊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億五仟萬元,其中:

(1)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9仟萬元,取得60%股權。

(2)安普新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6仟萬元,取得40%股權。

以上視合資公司營運狀況分期投入。

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合資對象為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擁有豐富

光學影像產品生產技術及經驗,與其合資將有效提升本公司多元化產品生產能

力,並提高越南廠產能利用率降低產品單一之風險。

三、具體目的:本公司與佳能企業合作,借重其在光學感知、影像顯示與控制

的系統集成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銷售光學系統相關零部件、模組與系統

集成之核心競爭力,雙方合作共同建立規模化生產線,形成規模化生產能力與

全球市場行銷體系。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送交審計委員會並送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始得簽署合資協議、履行合資公

司設立事宜。嗣後如因法令規定或當地主管機關要求等情形,而有變更合資協

議之必要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與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修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