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台北、新竹!為何創造財富的「地方資產管理專區」挑中高雄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金管會1日表示,為推動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在「留財與引資並重」、「投資臺灣支持產業發展」兩大方向下,發布「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作業原則」。

金管會將在高雄設立金融新創「地方資產管理專區」。(圖/pixabay)
金管會將在高雄設立金融新創「地方資產管理專區」。(圖/pixabay)

金管會指出,在借鏡國外資產管理中心推動政策,及發展具地方特色的專區經驗,在獲得高雄市政府支持下,擬於具有國際港都特色的高雄市設立專區。

金管會表示,專區具體規劃內容主要仰賴地方與中央雙方協力合作,由地方政府提供行政誘因,如租金優惠、費用補貼與行政協助等。金管會則透過政策工具,藉以鼓勵國內金融業者進駐專區,在風險控管前提下,於該地就擬開放的業務進行集體試辦,藉以形成金融聚落,共同提升金融競爭力。

金管會說明,金融業進駐專區試辦業務重點如下:

一、進駐專區的金融業別:包含銀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及保險業等。

二、進駐專區應符合的條件:金融機構須符合各業所定資格條件,服務對象以高資產客戶或境外客戶為主,且金融業者須與專區所在地方政府簽署合作意向書,並取得地方政府出具進駐專區證明文件。

三、提供五大核心服務:(一)營造一站式金融服務,使客戶直接在機構端完成交易,以滿足財富管理需求。(二)滿足客戶資金流動性及運用彈性之需求。(三)本國銀行、本國證券商提供跨境金融服務,為吸引海外投資人返台投資,開放本國銀行或本國證券商專區營業據點對境外高資產客戶,提供本地及海外分支機構的金融商品與服務。(四)提供更多元化商品及服務,滿足客戶多元資產管理服務需求。(五)金融業互相創造更多串連合作,提供客戶更全面服務效能。

金管會表示,金融業專區據點的業務試辦成果,原則觀察半年至一年間,若顯示對市場發展具有正面助益,金管會後續將修正相關法規,或請金融業同業各公會等單位檢討修正相關規範,完成專區試辦業務項目的法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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