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投資範圍聚焦但不侷限於亞洲地區的經濟體,亞洲經濟體為全球經濟成長的關 鍵區域,其經濟成長動能及獲利成長動能使亞洲相關資產在全球整體金融市場中具備 重要地位。本基金藉由策略配置於投資等級債券、高收益債券與股票等主要資產組合, 搭配由下而上的標的篩選,期望讓投資人得以參與該多重資產的投資機會。本基金以 提供投資人債息、股息、資本利得等多重收益來源,藉以提供投資人相對於只投資於 股票基金更高的收益來源機會,也提供投資人相對於只投資於債券型基金更多的成長 機會。本基金主要係由兩種資產組成 - 固定收益(預計目標比重為70%)和股票(預計目 標比重為30%)的資產配置,固定收益之配置主要為提供「穩定收益」來源,而股票配 置則關注於「資本成長」的機會。
(一)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 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前述八之投資地區及範圍 之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屆滿六個月後: 投資於國內外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及存託憑證)、債券、不動產投資信託 受益證券(REITs)或基金受益憑證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等資產種類,且 投資前開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 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 於「亞洲 ESG 概念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含)。前述「亞洲 ESG 概念之有價證券」係指前述八、(三)定義之「ESG 概念」 之有價證券且符合下述任一條件者: (1) 由亞洲國家或地區之政府或國有企業,或註冊於亞洲國家或地區之機構,所保 證或發行者。 (2) 亞洲國家或地區之交易所掛牌者。 (3) 依據 Bloomberg 資訊系統顯示,發行國家(Country of Issue)為亞洲國家或地區 者。 (4) 依據 Bloomberg 資訊系統顯示,國家風險(Country of Risk)或主營業所所在國 家(Country of Domicile)為亞洲國家或地區者。 前述「亞洲國家或地區」包括:中華民國、南韓、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 亞、菲律賓、印度、印尼、泰國、柬埔寨、馬爾地夫、蒙古、巴基斯坦、斯里蘭 卡、日本、紐西蘭、澳洲及大陸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