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基金的主要投資目標為在投資經理按其合理酌情所決定的可接受風險水平下取得高流動收益(以美元計值)。該基金將尋求透過主要投資於全球高收益定息及浮息企業債務工具及政府債務工具的投資組合,以達致其主要投資
目標。該基金可將其資產淨值20%以上投資於新興市場。投資經理不會將該基金資產超過5%投資於國際認可評級機構的次投資級別評級,或投資經理頒發的機構相關評級的任何單一企業發行人所發行的證券。該基金亦可將不超過其資產淨值的10%投資於或有可轉換債券。該基金預期不會投資超過其資產淨值的10%於由次投資級別的單一主權國家(包括該國家的政府、公眾或當地政府)發行及/或擔保的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