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大三通基金
61.70新台幣0.76(1.25%)
2024/11/08更新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巿及上櫃股票、增資或承銷股票、公司債(包括可轉換公司債)、政府公債、金融債券、上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上市之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台灣存託憑證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三個月後,投資於股票之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且投資於(1)從事或轉投資於通訊(包含局用交換設備、傳輸設備、用戶終端設備)及其相關零組件、網際網路相關之重要科技事業或(2)中國概念股等之上巿、上櫃公司股票之總額,應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以上(含本數)。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況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前述兩項比例(百分之六十及百分之七十)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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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型 | 均衡型 | 增長型 |
學歷 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 經歷 金鼎證券研究處研究員 金鼎投信股票基金投資部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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