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2027年到期優選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台幣) A 類型 (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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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更新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 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前述(八)之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ㄧ年( 含)以上,惟因本基金有約定到期日,且為符合投資策略所需,故本基金到期日前之三年內, 不受前述存續期間之限制。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 (1) 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2) 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含),可投資之「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詳如公開說明書。前述「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 債券」包括: A、由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政府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B、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註冊或登記之公司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C、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掛牌或交易之債券; D、依據 Bloomberg 資訊系統顯示,該債券之國家風險(country of risk)為新興市場國家 或地區者。 ※前述可投資之「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包括: 中國、台灣、安哥拉、瓜地馬拉、巴拉圭、宏都拉斯、秘魯、亞美尼亞、香港、菲律賓、 亞塞拜然、匈牙利、波蘭、巴林、印度、卡達、孟加拉、印尼、羅馬尼亞、伊拉克、俄羅 斯、白俄羅斯、以色列、沙烏地阿拉伯、貝里斯、牙買加、塞內加爾、玻利維亞、約旦、 塞爾維亞、巴西、哈薩克、新加坡、喀麥隆、肯亞、斯洛伐克、智利、科威特、南非、哥 倫比亞、拉脫維亞、南韓、哥斯達黎加、斯里蘭卡、象牙海岸、立陶宛、蘇利南、克羅埃 西亞、澳門、賽普勒斯、馬來西亞、泰國、捷克、毛里求斯、千里達、剛果、墨西哥、突 尼斯、多明尼加、蒙古、土耳其、摩洛哥、烏克蘭、埃及、莫桑比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摩爾多瓦、納米比亞、烏拉圭、衣索比亞、奈及利亞、加彭、阿曼、越南、喬治亞、烏茲 別克、巴基斯坦、迦納、巴拿馬、保加利亞、薩爾瓦多、塔吉克、阿爾巴尼亞、蒙特尼哥 羅。 (3) 於本基金到期日前之一年內,經理公司得依其專業判斷,於本基金持有之債券到期後,投 資短天期債券(含短天期公債),且不受本款第(2)目所訂投資比例限制,惟資產保持之最 高流動比率仍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總額百分之五十及其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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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淡江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 統一投信國際金融債券部資深研究員(102/08104/05) 玉山證券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資深交易員(104/05105/04)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投資研究部副理(105/07107/04) 鋒裕匯理投信專戶管理部副理(107/04108/02) 第一金投信固定收益部投資副理(108/02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