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P治療理賠爭議 專家提解方

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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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P(platelet-rich plasma)療法目前廣泛運用在骨科、關節炎甚至腫瘤相關的醫療範疇,一般來說,透過施打PRP可以讓患者緩解疼痛、修復的效果更好,但是不是「必要性」的醫療行為、是否被認定為「手術」、有沒有必要「住院」成為醫療險下實支實付理賠的三大灰色地帶,造成近年來理賠爭議案件不斷增加。

PRP醫療方式愈來愈被廣泛使用,通常針對退化性或其他原因所致肌腱、韌帶、關節發炎或損傷等慢性疾病,這類增生治療雖有助細胞修復,但不在健保給付範圍,且通常不需住院也不被認定為手術,不符合商業保險中的實支實付理賠條件,因此成為近年來醫療險保險理賠爭議較多的案件。

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PRP注射治療是先抽取自己的血液,透過離心機將抽取的血液分離,將分離出的高濃度血小板血漿注射至發炎部位,可讓組織再生或修復的治療方式。從醫療端的角度來看,洪子仁表示,PRP屬於醫療上的一種處置而非手術,且在門診進行,主要是要讓病患透過增生治療的自體療法,讓修復的速度比傳統的其他方式來得快。

洪子仁表示,因為疾病或意外都可能造成需施打PRP,但是其在醫療行為上的必要性,則需回歸由醫生判斷其適應症,再考量給予病患最佳的治療方式,這種非健保給付的醫療方式,都會先諮詢同意,讓病患簽下同意書才會執行。至於是否需要住院?就多數情境和常規來說,並沒有住院的必要,但是若評估可能有其他不適或併發症則可能除外,還是必須由看診的醫生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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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療端所謂的醫療行為對其症狀的改善,是指即使非必要性,醫生也會告知可以運用的方式,包括醫學上能讓病患可以感覺更舒緩或加速復原的各種治療,至於要不要使用則由病患根據自己的時間、經濟等狀況來評估是否接受治療。

保險評議中心總經理羅俊瑋說,PRP的醫療理賠爭議確實愈來愈多,但主要原則仍須回歸保險公司的條款,其中是否屬於必要性醫療行為、需不需要住院部分確實有較多的爭議,有些也因為個案的情況不同醫療院所會有不同的解讀。整體來看,羅俊瑋認為,站在評議中心的立場,希望消費者必須了解所投保保單的內容與理賠條件,保險公司也應善盡投保之前告知保戶條款內容以及善盡理賠義務,這樣才是減少爭議案件的根本之道。

專家指出,保險的功能在於集結面臨共同或類似風險的群眾,經由保險費繳交而匯集眾人資金,共同分攤風險,一旦少數成員發生保險事故,眾人資金就轉化為保險金的形式,使遭受變故的家庭獲得經濟援助。此立意良善的保障機制,卻可能因少數人濫用醫療險的行為而提高損失率,保險公司反映理賠經驗後,新商品保費定價可能提高,受害的終究是絕大多數誠實的保戶。

醫療險的濫用與過於浮濫的理賠都將影響保險商品條件與保戶權益,最直接的例子就是,業界熱銷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因為損失率過高,陸續出現停售,或改款推出理賠限縮與保費較高的新商品。而新商品勢必會在理賠條件上趨嚴或在保費上調漲,最後仍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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