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萬戶民眾快辦理!最多省4倍稅金 財政部放寬房屋稅設籍期限至6/2

房屋稅2.0制度自今年5月首度開徵,不過財政部統計,目前全台仍有約91萬戶雖符合自住條件,卻尚未辦理戶籍遷入,因此宣布今年辦理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放寬至6月2日。提醒民眾若要適用自住房屋稅率應把握時間,不然最高恐面臨4倍稅負。

延伸閱讀:【報稅秘訣】領股利又能節稅!綜合所得98.3萬以下 選「合併計稅」享抵減小確幸

報稅季首日人潮湧現(3) 報稅季首日,因適逢勞動節休假,1日財政部台北國 稅局中正分局人潮多,民眾臨櫃報稅。 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  113年5月1日
房屋稅2.0制度自今年5月首度開徵。資料照片:中央社

房屋稅2.0今年首度開徵,新制針對不同房屋用途設計差別稅率,藉此落實「自住輕稅」原則,並加重非自住房屋如空屋、多屋族的稅負成本,同時將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下調至1%,以鼓勵民眾實際自住、有效利用住宅資源。非自住房屋部分,若屬合法出租且申報租金達標或繼承取得共有,稅率介於1.5%-2.4%;起造人持有待銷售房屋,於起課後兩年內稅率為2%-3.6%;其他未申報出租、空置等非自住房屋,稅率最高可達4.8%

財政部今(25)日舉行記者會表示,許多民眾在近日陸續收到房屋稅繳款書後,對稅額感到驚訝,表示房屋明明為自住用途、未出租也未營業,且持有戶數不超過三戶,卻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稅率。經查發現,關鍵多出現在未完成戶籍登記,導致系統無法認定為自住使用。

對此,財政部強調,為因應新制上路第一年,提供民眾更多緩衝時間,已將原本至3月24日截止的戶籍登記與申報期限延長至6月2日。根據統計,目前仍有超過90萬戶雖符合自住條件,卻尚未完成戶籍登記,導致無法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

延伸閱讀:房屋稅2.0首度開徵!全國963萬件稅額破千億元 台中最多件

設籍、申報成關鍵 財政部提醒把握緩衝期

根據現行規定,若欲適用自住房屋稅率,須同時符合三項要件:

  1. 房屋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2.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完成戶籍登記

  3.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三戶(含)以內。納稅義務人須於每年房屋稅開徵前40日(即3月22日前)完成申報,方得核准適用。

財政部呼籲民眾在限期前完成設籍並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經核准後即可適用1%或1.2%的自用住宅稅率,減輕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