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台肥投資陸廠融資背書慘賠3億 前董座鍾榮吉遭判刑5年
【時報-台北電】台灣肥料公司2011年與大陸業者合資成立「旭昌化學」公司,結果旭昌營運不善,不但賠掉15億股本,台肥還幫旭昌公司融資背書保證1000萬元美金,致台肥平白損失3億台幣。台北地院今(14)日宣判,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判時任台肥董事長、前立法院副院長鍾榮吉5年徒刑、台肥副總派駐旭昌董事長周偉馨4年徒刑、前台肥投資處長劉奕鐘1年9月,緩刑3年。可上訴。
起訴指出,2011年旭昌公司以昆山建廠急需資金,用於購買設備及營運成本,因大陸地區註冊資金不得動用,融資風險及成本高,向台肥提出向國內銀行申請美金貸款需要,國內銀行評估後,要求台肥及晉群公司須背書保證。
周偉馨遂於2011年9月13日針對旭昌融資背書保證案召集台肥主管開會,會中有主管表示台肥若對旭昌背書保證,曝險金額會超過出資額,會議結論並載明須按台肥規定辦理。
但時任台肥董事長的鍾榮吉、與投資處長劉奕鐘、副總周偉馨等人,卻違反台肥章程規定的「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違規為昌旭融資背書保證,並提報至2011年12月27日的董事會,建議採台肥與晉群連帶保證方式,協助旭昌向銀行融資美金1000萬元。
不過,截至2011年12月31日,旭昌公司淨值僅美金1012萬多元,依台肥規定台肥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旭昌淨值一半,即美金506萬多,但旭昌昆山廠營運不佳,貸款案至2013年3月自動展延1年,2014年融資限期將至,旭昌仍無力還款。(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賴佩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