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首宗金控合意併購 台新、新光拚7月底前完成
【時報記者林資傑、莊丙農台北報導】金管會宣布核准台新金(2887)與新光金(2888)「新新併」,成為台灣首宗金控合意併購案。台新金與新光金表示,雙方規畫於7月底前完成金控合併,並自合併基準日起更名「台新新光金」,其後將盡速進行旗下銀行、保險、證券及創投等子公司整併,發揮合併綜效。
台新金與新光金表示,此案標誌著台灣金融業整併與國際化發展的重要里程碑,為金融市場樹立全新典範。合併後台新新光金將成為全台第四大金控,銀行、保險及證券三大核心業務的市占率與規模將顯著提升,成為政府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最佳助力。
對全球金融市場競爭加劇,金融機構朝向多元化與規模化發展已為必然趨勢。台新金與新光金表示,雙方金控合併將帶來更大發展空間與機會,並共同打造更具競爭力的金融平台,強化國際化發展動能,衷心感謝主管機關對此合併案的支持與信任。
台新金與新光金認為,此案代表政府政策對金融業整合發展的高度重視,有助提升市場競爭力,為台灣金融業的國際化發展奠定有利基礎。未來將整合雙方優勢,提升經營效率、擴展服務範疇,提供更全面的金融解決方案,為客戶創造更高價值,並打造更具發展性的員工職涯環境。
台新金與新光金承諾,合併後旗下子公司對客戶的金融服務與權益將維持不變,落實公平待客原則,並持續實踐企業社會責任。同時,員工的權益、職涯發展與工作環境亦獲得充分保障,將致力打造勞資和諧的企業文化,讓整合發揮最大價值。
此次合併案完成後,台新新光金將加速內外資源整合,進一步發揮經營綜效,打造體質健全、競爭力卓越的金控公司,為客戶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務,為股東創造更高價值,並為台灣金融市場的長遠穩定發展貢獻力量,共同實踐「均衡發展、韌性台灣」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