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防止洗產地 出口商須簽切結書
【時報-台北電】為防中國大陸商品借道「洗產地」,經濟部主動出招要廠商「簽切結書」。貿易署25日公告,自5月7日起,出口商凡標示台灣製造(MIT)貨品賣到美國當地,應簽具「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具結產地屬實,否則禁止出口,具結後被發現作假,依《貿易法》處最高300萬罰鍰。對此,中小型出口廠則憂心增加出口行政成本,且在全球供應鏈未完全去中化下,也擔心不小心踩雷。
美國總統川普祭出對等關稅,90天暫緩期至7月8日截止,日、韓等國已緊鑼密鼓與美進行談判。「美台商業協會」會長韓儒伯(Rupert Hammond-Chambers)在一項座談透露,台灣將在未來幾周提出一套綜合方案(aggregated package),試圖滿足川普政府的要求。
據了解,即將在下月11日至14日於馬里蘭州舉行的「選擇美國投資高峰會」,日前傳出美方已邀請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率團參加,經濟部長郭智輝、行政院經貿總談判代表楊珍妮也可能隨行。
由於上一次與美方溝通對等關稅,是透過視訊,因此鄭麗君此行是否與美方就關稅談判展開面對面接觸,引發關注。
也因此,川普要實施對等關稅,台灣如何避免成為洗產地路徑而被美國盯上,也被視為是我方未來幾周向美方提出的綜合方案中,必須應對的一項。
貿易署強調,目前MIT原產地認定沒有改變,附加價值35%標準未修。多要求廠商自我切結,只是希望廠商出口前再檢視,畢竟貨品內外包裝打上MIT,就得真的是MIT,必須真實。
不過立委日前關切,雖然「附加價值」超過35%就算MIT,但美國對中國製造(MIC)認定,是原料製造35%來自中國就算。假設某出口貨品符合我35%定義,但其他部分卻有50%是中國,這到美國仍可能被認定是「洗產地」。
貿易署坦言,美國不像歐洲有45%原產地認定公式,他們沒有附加價值標準,是採「個案認定」。簡言之,MIT產品到美國,是否就可過關,需由美國海關個案去認定,每個貨品可能不同。
對於新規定,大廠喊支持,像飽受大陸產能過剩困擾的太陽能電池大廠元晶太陽能副總江郅豪表示,簽切結書不是問題,會去鑽漏洞洗產地,多數是小型貿易商、中小工廠。他反倒認為,如果有心貼牌洗產地,政府光是要求簽切結書不夠,應該有更積極作法,例如可要求出口廠商提供生產工單供查驗。(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王玉樹、王嘉源、游念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