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業、上市櫃公司 Q1罰款年增翻倍

金管會統計,今年第一季對銀行、保險、證券期貨業及上市櫃公司所開出的裁罰金額約5,301萬元,較去年同期減少,包括銀行局和保險局統計的重大裁罰案都有減少,也是整體金融業裁罰金額降低主因,但證券期貨業及上市櫃公司的裁罰金額及件數,卻較去年同期增攀升約1倍。

證期局主秘尚光琪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止,證期局統計證券期貨業(含投信投顧、上市櫃公司)裁罰件數約16件,合計金額約894萬元。

相較於去年同期的裁罰件數7件、罰款金額390萬元相比,今年主要是證券業的裁罰件數比去年同期多出6件。若以今年證期局罰款預算6,880萬元來計算,截至3月底執行數2,042萬元,達成率約29.68%。

今年至3月底裁罰統計,以證券業11件最多、金額510萬元;投信投顧業3件、300萬元;期貨業2件、84萬元,雖然期貨業罰款仍相對較小,但去年同期卻是完全沒有裁罰。

上市櫃公司方面,總計共51件裁罰案、合計金額1,148萬,去年同期是36件、686萬元,顯現大幅增加。

尚光琪分析,上市櫃公司金額增加,主要是有二家上市櫃公司因財報未如期申報而連續被裁罰。

銀行局主秘王允中指出,截至3月底止,銀行局對金融機構罰款件數共4件,合計金額約2,417萬元,今年第一季較去年同期罰款減少,主要因為今年300萬元以上重大裁罰僅1件,比去年減少3件。

針對重大裁罰案件,3月金管會發文臺灣銀行辦理行員外出開戶、存匯交易、客戶身分持續審查、帳戶監控作業及員工異常行為管理所涉缺失一案,依照銀行法規定,核處2,200萬元罰款。

保險業第一季裁罰共13件,合計金額約1,600萬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明,去年同期裁罰件數6件、金額2,140萬元,今年件數約增加116.7%,但裁罰金額減少25.2%,主要因為去年同期重大裁罰案件較多且金額較大,今年僅一件重大裁罰案,因此件數雖較多,金額卻是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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