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八仙塵爆假扣押金額共7.02億元確定

【時報-台北電】屆滿周年的八仙樂園塵爆案,最高法院今日又裁准2名傷者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及董事長陳柏廷財產共2600萬元;八仙塵爆造成499人死傷,共有54人聲請假扣押法院已全部裁准,每人在1300萬元範圍內,共可假扣押7億200萬元確定。

假扣押案裁准後,聲請執行時須有擔保金,依法可為現金或保險、銀行單位,或由法扶出具保證書;依法院資料,八仙樂園資產淨值18億,身兼萬海航運董事長的陳柏廷,財產總額21億多元,八仙受害者若確定可獲賠償,未來不至於求償無門。

造成499人死傷的八仙樂園塵爆案,案發後,受害民眾為確保日後能向八仙請求復健等費用,先後提出多件假扣押,今年4月最高法院 ,已先裁准13位死傷者共聲請假扣押1億6900萬元資產案,上周又裁准呂意銘等38位傷者和1位死者家屬,假扣押八仙5億700萬元。

本案是由陳姓女傷者等3人聲請的假扣押案,陳女已曾聲請過,但高院認為,假扣押是保全程序,沒有「一事不再理原則」的適用,如果陳女收到假扣押裁定後,超過30天就不能聲請假扣押,可以再另外聲請假扣押,因此重複聲請是合法的。

但最高法院則認為,如陳美伶先前的假扣押裁定,沒有強制執行,才能重複聲請假扣押,因此撤銷高院原裁定,要求高院查清楚,另2名傷者陳姓男子及蔡姓男子的部分,每人在1300萬元範圍內,可假扣押八仙資產共2600萬確定。(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