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大廳限時引爭議!他不滿月繳3000管理費「限待1.5小時」摃上管委會
[FTNN新聞網]實習記者吳嘉汯/綜合報導
社區大廳該不該限制居民的使用時間?一名網友發文表示,好友所居住的社區日前貼出一張新公告,寫道「大廳沙發限時1.5小時使用」好友相當不爽認為「自己每月繳了將近3000元的管理費」憑什麼不能使用,於是和管委會大吵起來。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表示「事出必有因,一定有人長期霸佔公共空間」。
一名網友在PTT上發文,以「管委會不讓待在大廳?」為題表示,好友住在台北某社區,日前貼出一張最新公告,社區大廳為門面,大廳沙發區供住戶短時會客使用,「住戶限時1.5小時」嚴禁把沙發區當自家客廳。讓原PO好友相當不爽,他認為每月繳交將近3000元的管理費,「憑什麼限制公共空間的人身自由」。
原PO好友氣到跟管委會吵起來,總幹事也毫不客氣回覆「不爽你可以搬走」,讓好友直接挑戰管委會,坐在沙發區2個小時,管理員勸告朋友離開,否則報警處理,好友回懟「你報呀!」結果管理員也不敢報警,最後吵到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貼文曝光後,有網友支持該名原PO好友,「首先你要看管委會是否有開會,有開會也要有這個提案,而提案又要有區分所有權人2/3出席,2/3同意,才能提出此規定,沒有就沒權力」、「有點好笑,住戶待超過1.5個小時又怎樣」、「如果住戶有投票通過,大樓管委會可以這樣」、「管委會突然公告這事本身就不合理,規約可不是管委會說了算,要決議的」。
而有其他網友提出,認為事出必有因,「就是會有吹公共冷氣的窮鬼」、「公告寫成這樣,一定是有人把大廳沙發當速食店,蹭冷氣還不戴耳機爽看劇」、「應該前面是有人佔著大廳,搞得大家都不舒服」、「這種一定是前面有住戶搞些奇葩事才訂出來」、「你如果遇過一群人霸佔一整天吹冷氣聊天,你就會舉贊成票了,而且1.5小是也夠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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