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崴前董事長不服被解任 狀告公司要求給付薪水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019年9月25日電)體感設備廠智崴資訊 (5263) 今天接獲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起訴狀,前董事長黃仲銘控告智崴今年5月13日召開董事會關於解任董事長及選任董事長的決議無效,要求智崴應給付薪資。

智崴發布重大訊息表示,黃仲銘要求智崴應給付的3筆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1萬3333元、24萬元、24萬元,以及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按年利率5%計算的利息;黃仲銘也要求智崴應自今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止,於每月5日前給付20萬元。

智崴表示,已委請律師評估起訴狀與相關證據資料,以維公司的合法權益,並強調這次訴訟對公司財務及業務無影響。

智崴今年5月董事會決議通過前董事長黃仲銘解任,並推選長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曾擔任潤泰集團投資管理處副總經理的陳志全為新任董事長。

市場人士解讀,智崴董事會解任前董事長黃仲銘,可能因為最大股東潤泰集團更支持智崴在體感設備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