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 金管會:有傷亡每人賠300萬元 總量上限4800萬元

台中新光三越驚傳氣爆!今(13日)上午11時20分左右在大樓的11樓及12樓出現爆炸,目前已知4人身亡,26人輕重傷。金管會保險局官員今(13)日證實,新光產獨家承保公共責任,商業火險則有新產、國泰世、明台跟泰安產險共4家產險。公共責任險部份依台中市政府相關法令,若只投保強制意外險,身體傷亡每人賠300萬元、每一事故財損賠300萬元。總量方面,公共營業場所不論多少人,在保險期間總理賠上限僅4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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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氣爆 金管會:傷亡每人賠上限300萬元,總量上限賠4800萬元。資料照片:中央社
新光三越氣爆 金管會:傷亡每人賠上限300萬元,總量上限賠4800萬元。資料照片:中央社

台中新光三越中港站今日疑似發生氣爆,據消防局以及衛生局最新回報,目前已知4人身亡,26人輕重傷,有部分傷患處於OHCA命危狀態,新光三越總經理吳昕陽趕赴現場,並提供100萬元撫恤金給予罹難者家屬。被問到哪些產公司承保?保額總計多少?保險局官員今日受訪表示,保額要向各產險公司了解,不願公布總計投保保額金額。

至於商業火險及公共責任險方面,金管會證實有4家公司承保。其中公共責任險部份,100%由新光產險承保,而商業火險部份,新光產占70%,其他如國泰產、明台產險、泰安產險各占10%。

有關公共責任險保額部份,金管會官員不願給統計,只表示依據台中市政府相關公共營業場所法規規範,需投保強制意外險,最低的投保金額方面,台中市市民發生意外事故,每一個人身體傷亡理賠300萬元、每一事故財損理賠,而且在總量方面,不論多少人,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總理賠金額是3000萬元;加計財損後整體公共意外險的部份總額在保險期間上限是4800萬元。 不過官員也強調,此是最低投保金額,實際上還是要看各別公司跟產險公司的契約怎麼簽。

至於氣爆是在火險範圍中嗎? 保險局官員表示,確實在火險的附約,是在保障範圍內沒錯。至於有澳門旅客一家7口來台旅行經百貨門口受氣爆波及而傷亡,已釀2死,官員表示,這事涉責任歸屬問題,保險公司還在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