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理財室】婚後買房怎登記? 婚姻制度保障你

【文/楊茲珺】有情人終成眷屬,濃情時總不會預想婚姻走到盡頭的光景,多數人協議離婚時、才去深究現行夫妻財產制度。民法規定,分成「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也就是說,若沒有特別去申請約定,均適用法定財產制,婚後購置的不動產,不管登記在誰名下,若是離婚後,雙方的資產再扣除各自債務後,可平分剩餘資產,主要是為了保護婚姻中的經濟弱勢者。

▲國人結婚後大多採用「法定財產制」,就算不動產只登記一人名下,一旦離婚仍會根據彼此的存款、負債來平均分配。
▲國人結婚後大多採用「法定財產制」,就算不動產只登記一人名下,一旦離婚仍會根據彼此的存款、負債來平均分配。

法定財產制 婚後財產均分

自行創業的陳先生,女友協助打理事業,在公司蟄伏5年後終於迎來業績大成長,陳先生立業後才動了成家念頭,婚後買了房子、登記陳先生名下,隨後小家庭迎來新生兒,老婆也從公司退下、專心持家。不過,也許是產後憂鬱、加上不習慣從職場回歸家庭,老婆時不時會發牢騷,覺得名下既無財產、又要伸手向老公拿家用,非常沒有安全感,也導致婚後這幾年夫妻關係緊張。

21世紀不動產台灣總部法務經理傅郁婷指出,其實,現行夫妻之間最普遍的「法定財產制」,是指當夫妻之間除了因為繼承、或是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與慰撫金之外,其他所有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中的債務,若有剩餘就應該平均分配。

舉例來說,如果陳先生名下有一間市值2000萬元的房屋、債務1000萬元,老婆名下沒房子,僅有存款50萬元、個人債務10萬元,根據法定財產制,雙方各自的婚後財產扣除負債後(陳先生1000萬元、老婆40萬元)、剩餘再平均為520萬元,也就是離婚後夫妻雙方各自可得的金額。傅郁婷表示,這是為了合理評價操持家事勞務者的貢獻,進而保障婚姻中的經濟弱勢者。

「預告登記」保障配偶權益

不過,陳先生意識到「Happy wife,happy life!」 最近有意換屋,並決定把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給足老婆滿滿的安全感。傅郁婷表示,就實務上來說,許多夫妻婚後購屋只會選擇登記一人名下,主因是政府針對首購族群推出利率優惠,若未來要換屋時、換另一人登記可以再次使用申請首購優惠。

▲實務上多數人婚後購屋,只會登記在1人名下,主要是為了申請首購優惠。
▲實務上多數人婚後購屋,只會登記在1人名下,主要是為了申請首購優惠。

傅郁婷補充說明,其實,雖然老婆名下並無房產,但是陳先生的房產是在婚後購入,因此仍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但是為了避免陳先生在未經他方同意的情況下出售,建議老婆可以委託地政士辦理「預告登記」,陳先生要處份不動產也要獲得老婆同意,即可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