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放款5月底鬆綁 總額門檻放寬至200萬元

銀行與小額貸款人注意了!銀行局侯立洋27日表示,隨著銀行承作個人無擔保放款的金額逐年成長,原本對同一自然人、法人、關係人及關係企業的授信總餘額設有限制,為防止銀行資產風險過度集中,設下嚴格規範。針對100萬元以下的小額放款,過去規定免計入授信總餘額,考量到國銀淨值自2010年以來成長超過2倍,參考銀行公會建議,決定適度調高此門檻至200萬元,擴大免徵同一關係人資料表範圍,降低作業成本,預計最快5月底、6月初上路。

侯立洋說,根據現行規定,銀行對「同一關係人」的授信總額,不可超過銀行淨值的40%,其中,自然人的無擔保放款部分不得超過銀行淨值的2%。對銀行而言,若貸款金額超過100萬元,就須徵提同一關係人的資料表,進行關係確認及限額計算。

例如,小明要向銀行申請逾100萬元的小額借款,銀行須連同小明的父母、配偶、子女、二親等以內之血親,若有15位關係人就要一一確認。因此擬修正規範,調高門檻至200萬元,讓更多小額貸款能直接豁免該程序,提升銀行放款效率。

據統計,2019~2023年間,個人信貸平均每人貸款落在54萬~69萬元,超過100萬元的比例相對較低,從銀行單一個案來看,亦有個人無擔保放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約占其個人無擔保放款客戶數的一半,對銀行帶來相當大的行政負擔。

金管會評估後認為,調高門檻至200萬元,對銀行的大額授信風險管理影響有限,且能提升銀行對個人貸款承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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