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點晶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第一次定價暨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5年03月26日

公司名稱:點晶 (3288)

主 旨:點晶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第一次定價暨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金際遠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函等相關函令規定

之特定人為限。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授權董事長洽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共1,500,000股(含),分三次辦理,每次最多不超過

1,000,000股(含)

5.得私募額度:於普通股三佰萬股(含)內之額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

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依據本公司113年6月11日股東會決議: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依「公開發行公司辦

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應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之八成,且不低於股票面額及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為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實際私募價格:

本次私募發行新股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20.0元,為定價日前1個營業日收盤價平均數

新台幣24.5元的81.63%,預計募集金額為新台幣30,000,000元。

(3)前述私募價格訂定係依據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

,故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增加自有之營運所需資金,償還借款以降低負債比率、

改善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維持穩健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之資金需求,

若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

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03/26

11.參考價格:24.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0.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有價證券私募

之應募人及購買人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情形轉讓外,不得再行賣出。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

公開發行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第一次為114年3月28日,股款繳納期間為

114年3月26日至114年3月28日,第二次為114年4月7日,股款繳納期間為114年3月26日

至114年4月7日,第三次為114年4月9日,股款繳納期間為114年3月26日至114年4月9日。

(2)如有因客觀環境變化或為因應法令之變化而必需修正或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3)嗣後如因故須異動增資基準日,則授權董事長訂定之。股款繳納期間尚未募足之

股數不再募集,以實際已募集股數為本次私募增資發行股數,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