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景電訂定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4年07月18日

公司名稱:華景電 (6788)

主 旨:華景電訂定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管恩虎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07/18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06/26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5/08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面額新台幣40,000,000元,發行總股數:4,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

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並參酌發行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議定之,

實際發行價格於訂定後另行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600,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承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3,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86.35657383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400,000股,

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

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份視為放棄,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8/19

17.最後過戶日:113/08/14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15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9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3/08/22~113/09/23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09/24~113/09/26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13年06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712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各項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或依主管機關之指

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資本市場狀況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以及本次現金增資

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等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相關事宜之訂定及一切相關契約及文件之簽署,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