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廢公設」竟讓房子銷售一空!為何公設比再高都一定賣得掉?建商揭「賣光的秘密」

究竟是建商規劃多元公共設施,才吸引民眾來購屋呢?還是民眾喜歡,建商才提供諸多花俏的公共設施呢?這問題就有點像「雞生蛋還是蛋生雞」一樣難分難解,購屋人可能永遠搞不清楚自己真正想要什麼?又真正需要什麼?

  1. 為什麼市場上新建案公設比愈來愈高?

  2. 買公設比高的房子不是很吃虧嗎?為什麼銷售狀況愈來愈好?

  3. 跟你想得不一樣!「最廢公設」游泳池,竟是推案秘密武器?

【文 / 張欣民、連世昌】近年來預售屋的公設愈來愈多樣,但是當市場眾口同聲一致抱怨公設比愈來愈高之時,卻也見到這些多元公設的建案一個個都賣掉了,你說奇怪不奇怪呢?

雙北新建案公設比逾3成!為什麼公設比越來越高?

根據市調雜誌的統計數據顯示,2023 年台北市新建案的平均公設比已達到35.5%,新北市新建案平均公設比也達到33.2%,都是很驚人的歷史紀錄。在台北市信義區,更有小基地危老案的公設比高達47.8% !

這些數據就是說,民眾若要買一戶30 坪的房子,至少有1/3 的面積是屬於公共設施(不歸自家獨有,而且還要繳管理費),1/3 的錢是花在買花俏的公設上面,實際室內能使用的面積不到20 坪,這在高房價的現在,更凸顯出公設比太高,而且是高得很不合理。

因此,在不久之前,我們看到有立委就房子高公設比的不合理性,與內政部官員在立法院「對槓起來」,並主張政府應該比照日本、東南亞等國家實施「實坪制」,不要讓小市民在購屋時,除了要面對高房價問題之外,還要承受不合理的高公設比,更可免除不肖業者偷偷「灌虛坪」的亂象。

公設比愈來愈高,除了是相關法令規範的變更之外,建商不斷在建案當中新增公共設施,如健身房、KTV、韻律教室、宴會廳等等不一而足,更是造成公設比偏高的主因。

▲示意圖/Getty
▲示意圖/Getty (d3sign via Getty Images)

建案跑單小姐揭露:公設比再高,市場還是埋單的秘密

因此有一些民眾就高度質疑,現在建商推案,沒規劃多元公設就不會賣房子了嗎?把那些不實用的公設拿掉,讓購屋人買得更經濟實惠不是很好嗎?還是在這些讓人眼花撩亂的公設之中,建商藏有不可告人的祕密?

反過來從供給面來看呢!一位經驗老道的跑單小姐說,每每看到公設比近40%的建案,自己都難免也會倒抽一口氣,覺得未免太高了!太離譜了!

但是當她一一跟購屋人介紹,解說這些公共設施之後,他們卻都乖乖的埋單了,鮮少有人提出異議,過去10 多年她接手過無數個建案,即使公設比再高,最後也都是CLEAN 掉。

比如跑單小姐會說,這大廳挑高9 米,寬敞空間又有咖啡可招待來訪親朋好友,你看多氣派、多有面子啊!(實際上是自家客廳小到不容旋馬);再看看大宴會廳,可擺下3 大張圓桌,家族聚餐叫外燴進來,不用去外面人擠人,大夥兒還可高歌一曲呢!只是你幾時有幾個親朋好友造訪呢?你的家族何年何月會聚餐呢?

建商真心話:「最廢公設」游泳池,年輕首購超愛

A 建商很直白的說,媒體很喜歡票選「最廢公設」,也就是最沒有用的公共設施,其中最常被點名的就是游泳池,但是以他自己推案的經驗觀察,只要是有泳池規劃,年輕首購族群一來就「中」,其喜好度簡直就像飛蛾撲火一般。

言詞中宛如就在說,並不是我喜歡規劃這類「最廢公設」給購屋人,事實上是這些購屋人喜歡啊!

B 建商則較公允客觀的指出,在都會區集合式住宅愈來愈小宅化情況下,自家使用空間都是很侷促狹小的,因此公設像是圖書閱覽室、健身房等其實是很實用的,它是所有住戶居家的延伸空間、共享空間,不用自己花更多錢建置在自家空間裡,也不用走出社區另外花錢加入健身俱樂部,若不懂得好好利用這些公設,那才是真正浪費呢。

但話說回來,究竟是建商規劃多元公共設施,才吸引民眾來購屋呢?還是民眾喜歡,建商才提供諸多花俏的公共設施呢?這問題就有點像「雞生蛋還是蛋生雞」一樣難分難解,但是在業者強勢行銷的現今房市當中,購屋人可能永遠搞不清楚自己真正想要什麼?又真正需要什麼?

作者簡介

張欣民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副財務長/房屋委員會委員

正聲廣播電台「日光大道」房地產節目主持人

Podcast「房產物語」與「WOW建築」主持人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商業全國聯合會不動產智庫會長

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顧問

台北市不動產仲介公會公關主任委員

天時地利不動產公司創辦人

士林社區大學房地產投資課程專任講師

國家建築金獎評審團顧問

政治大學地政系碩專班校友會第一屆監事長

學歷與專業認證: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外文系學士

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MRICS)

連世昌律師

學歷:

中國北京對外經貿大學法學博士

私立輔大法律研究所

私立東吳法碩專班財經法組(肄)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藝教所(肄)

經歷: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房屋委員暨義務律師

全國律師聯合會不動產委員

新北市仲介公會暨代銷公會常年法律顧問

TWNIC(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名稱委員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榮譽律師

台北市勞動局、新北市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人(委員)

台北捷運公司企業工會常年法律顧問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曾任職台灣苗栗地方法院

☆本圖文摘自好優文化《冒泡法則房產100問:投資買賣都要懂的觀念及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