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基金採取指數化策略,追蹤之標的指數為「ICE FACTSET全球碳中和趨勢指數 (ICE FACTSET Carbon Neutral Megatrend Index SM/®)」;自成立日起六個營業日起, 於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操作目標,且投資於 標的指數成分股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含);另為符合 本基金追蹤標的指數績效表現之目標及資金調度之需要,經理公司得運用本基金 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及投資其他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
(二)本基金投資區域範圍涵蓋全球,主要投資國家或地區包括美國、加拿大、丹麥、 瑞典、德國、法國、西班牙、義大利、奧地利、愛爾蘭、中國、日本、南韓等。
(三)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 得不受前述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 月,或依本基金淨值公告之前一營業日之資產比重計算,本基金任一或合計投資 金額占本基金淨資產價值30%(含)以上之投資所在國或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 1. 發生政治、經濟或社會情勢或非預期事件之重大變動(如政變、戰爭、能源危機、 恐怖攻擊等)、金融市場(股市、債市與匯市)暫停交易、法令政策變更或不可 抗力情事,致影響該國或地區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等情形; 2.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或中華民國因實施外匯管制導致無法匯兌; 3. 發生該國貨幣單日兌美元匯率跌幅達 5%或連續三個交易日匯率累計跌幅達 8% 以上者。
(四)俟前款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前述(一)之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