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認定外送員職災死亡,Uber Eats未通報重罰30萬

【時報-台北電】UberEats黃姓外送人員13日晚間因車禍死亡案,台北市政府勞動局18日做成裁罰,認定UberEats為外送員的實質雇主,且在事故發生後,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於8小時內向勞動檢查機構通報,依法裁處罰鍰30萬元。

北市勞動局局長賴香伶表示,已事先向業者宣導法令,考量Uber Eats違法行為嚴重影響公共秩序,受責難程度高,依行政罰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裁處罰鍰30萬元。

勞動局表示,經勞動檢查發現Uber Eats在台灣為境外電商登記,也就是有稅籍登記,但無公司登記,透過委任或服務合作備忘錄方式,分別與香港商比錫茲、易得汽車貨運公司簽訂合作契約,易得公司再與外送員以電腦平台方式簽訂合約,而合約內容卻由Uber Eats提供,且外送員的工資也是由Uber Eats直接支付,所以勞動局認定Uber Eats為外送員的實質雇主。

北市勞動局職安科科長康水順表示,近日已經完成職安衛部份的檢查,經訪談筆錄,以及取得的文件認定該名罹災勞工與Uber Eats具有僱傭關係,依法雇主應當在職災致死事故之後8小時內通報,但至今無收到任何通報記錄,而且外送員於發生職災死亡後,外送食物因無法於特定時間內送達訂餐消費者,網路平台客服系統應有所回應及處理,但事件發生之後,Uber Eats當晚有對車禍一事,透過媒體對外說明,明顯是已知事故發生但仍未通報。(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