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板今起全面升級 證券法令新規及重要制度上路

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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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指出,今(114)年度有許多證券法令新規定及重要制度開始施行,提醒上市公司應留意相關規範。其中,最受關注的是,為積極建構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臺灣創新板將全面升級,並自本周一(1月6日)起實施。

一、為提升基層員工薪酬新制,上市公司應於114年股東會完成章程修訂,落實照顧基層員工立法意旨:在證交所上市之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證交所提醒相關國內上市公司、創新板國內上市公司應儘早於114年股東常會完成章程修正,並自115年起申報相關提撥資訊。

二、114年起,國內的上市公司及創新板公司,於年度財報申報期限前,應辦理關係企業三書表公告作業。

三、上市公司114年度起均應編製永續報告書,且應分階段揭露溫室氣體相關資訊;永續資訊管理114年起需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並列為年度稽核項目:1.全體上市公司114年度起均應編製永續報告書。2.上市公司應分階段揭露溫室氣體相關資訊:a.鋼鐵及水泥工業及113年結束實收資本額超過100億元,114年度應揭露合併報表母子公司溫室氣體數據及揭露公司(含合併財務報告子公司)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b.113年會計年度結果實收資本額達50億元以上但未達100億元者,114年度應揭露個體公司溫室氣體數據。

另上市公司自114年起應將永續資訊之管理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並將其列為年度稽核計畫之稽核項目,證交所已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範例。

四、碳定價時代來臨,依規定,事業旗下廠(場)屬碳費徵收對象者,上市公司應於114年5月試申報碳費(不繳費),115年正式開始收費,將依114年全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及繳交碳費。

五、為促進上市公司董事性別多元化,金管會要求上市公司自114年起,倘若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1/3者,應於年報敘明原因及規劃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之措施。

六、第一上市公司、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應於114年6月底前依「外國發行人註冊地國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修訂章程。

七、為積極建構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臺灣創新板將全面升級,並自114年1月6日起實施,修正重點涵蓋:1.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以活絡交易;2.引進專家審查制度,俾提升創新性審查嚴謹度;3.開放創新板公司申請改列一般板可免辦理公開銷售之適用條件,打造彈性友善籌資環境;4.提高創新板上市審議委員會決議門檻、恢復對集團企業及關係人銷貨依賴度限制,強化投資人權益保護。

另也要求所營事業嚴重衰退或無獲利者,上市後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專區」申報具體規劃及執行情形,以及創新板上市公司每半年應至少於國內自辦或受邀參加一次法人說明會,增進未來營運規劃資訊之揭露及與投資人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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