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請讓財政統計變得易懂而有邏輯

時序已過中秋,立法院也已開議,本會期最重要的工作是審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各部會的預算在未來幾個月陸續會受到立委的檢視。然而,我們的預算、財政統計相當複雜,能看明白的恐怕不多,想想,不明白又如何監督?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舉例來說,我國目前的政府債務是多少,多問幾個人,會有不同的答案,因為這裡有中央政府債務、各級政府債務、還有依國際貨幣基金(IMF)所定義的政府債務。可想而知,有人會答5.7兆,有人會答6.6兆,也有人會答7.4兆。

更麻煩的是,這三個債務統計於不同統計報告裡,所列的位置也不同,把這些不同定義的債務統計集合列張表,並在表下註明清楚,讓想了解財政者一目瞭然,有那麼困難嗎?尤有甚者,IMF定義的政府債務,由於包括普通基金與非營業基金,以前表中還會列出兩者總和,並陳示占GDP的比率,自107年以後編印的報告,未再列加總數及占GDP比率,這是要考驗讀者算術能力?或是因為加總後的債務數字太大,所以把這一題留給有興趣的人自行計算?

由於我國政府預算除了年度預算,還有特別預算、非營業金預算,帳本如此之多,若最後的統計不用邏輯加以陳示,會讓大家如同瞎子摸象,看不清財政真相。例如,過去政府官員常說民國95年、96年中央政府收支平衡了,表面上,決算後是有166億、834億的賸餘,但併計特別預算之後,依舊短絀907億、98億,並未平衡,財政情況並不如單一數字所呈現得這麼好。因此,將不同定義的數字整併陳示,相互對照,是非常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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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由於特別預算是跨年度的,四、五年不等,若決算數都要等執行完才公布,未免太慢,舉例來說,目前在財政統計資料庫裡,查詢「總決算及特別決算」收支、餘絀資料只能查到106年,自107年以後全是空白,這意味著去年的資料,得四、五年之後才看得到,統計參考價值盡失。隨著政府因應經濟、國防及疫情的特別預算愈編愈多,沒有特別決算的統計,根本看不清楚財政真相,這同樣是非常重要的事。

財政為庶政之母,一國財政健全與否攸關國家經濟的穩定及社會的安全,而財政是否健全則須仰賴統計,因此追求統計的準確,不能有模稜兩可的空間,必須追求到最完美,對此我們有以下三點看法:

第一、財政統計的邏輯性待加強:以併計總預算及特別預算的「債務舉借」為例,去年9月編印的重要財政指標所列的110年預算數4,140億,底下有1~8月的實際數為2,970億,迨年底公布的110年預算數升至7,410億,1~12月實際數3,370億。今年初所編印的報告,110年所列的依舊是預算數,只是變化頗大,年初所列數字達9,258億,近期又變成6,025億,同樣110年的預算數,卻如此變來變去,如同變魔術一樣,政府也不在表下稍作說明,是追加預算嗎?或者是什麼原因?這個忽升忽降的預算數到底想表達什麼概念?讓人百思不解。

第二、特別決算宜逐年公布概估數:特別預算經常一編就是四、五年,若待其執行完再公布決算數,延遲太久,失去決策參考價值。如今已是111年秋天了,但近幾年併計總決算及特別決算的收支、餘絀、債務舉借統計仍是未知數,以致資料庫查不到,而報告所列者仍是預算數,對於想了解當前財政者,形成諸多障礙。政府應考慮於年度結束後,先公布決算概估統計,以讓外界對於前一年特別預算執行情況有所了解,如此才看得清財政問題。

第三、統計附註說明應更詳實:財政統計有先天的門檻,加上同一統計又有多種定義,還有預算數、決算數之分,非僅一般人難以讀懂,就連政府官員也未必講得清楚,因此一旦本期數字有變化,有必要於附註詳實說明。我們仍以「債務舉借」為例,從去年到今年初,表下附註都說:「債務舉借107年(含)以前為決算審定數,108年起為預算數。」但近幾個月這一行說明卻修正為:「債務舉借98年(含)以前為決算審定數,99年起為預算數。」過去十多年的資料(99~110)彈指之間皆變為預算數,這是什麼邏輯?讓人愈看愈糊塗,若非筆誤,這到底是什麼原因?也應在表下註解說明清楚才是。

政府統計編製的目的,是讓人看懂,而非讓人墜入五里霧中,尤以財政統計的難度,需要更加用心,才能更有邏輯反映財政問題,而讓施政行穩致遠。主事官員應回歸統計原意,全面檢視財政統計,以讓不久的將來,財政統計能以全新面貌呈現在大家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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