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銀行:公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第二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發行總額為新臺幣37.5億元整,訂於104年9月29日起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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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9月10日金管銀控字第10400214960號函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9月22日證櫃債字第10400274091號函。
公告事項:
發行債券名稱:
一、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四年度第二期次順位金融債券A券
(一) 代碼:G102AV
(二) 簡稱:P04玉銀2A
(三) 發行日期:民國104年9月29日
(四) 到期日期:民國111年9月29日
(五) 期限:7年
(六) 債券形式:採無實體發行
(七) 發行總額:新臺幣1億元整
(八) 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年息1.65%
(九) 面額種類:新臺幣1,000萬元
(十) 發行價格(百元價):新臺幣100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一) 計付息方式: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
(十二) 還本方式:到期一次還本
(十三) 擔保機構:無
二、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四年度第二期次順位金融債券B券
(一) 代碼:G102AW
(二) 簡稱:P04玉銀2B
(三) 發行日期:民國104年9月29日
(四) 到期日期:民國114年9月29日
(五) 期限:10年
(六) 債券形式:採無實體發行
(七) 發行總額:新臺幣36.5億元整
(八) 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年息2.00%
(九) 面額種類:新臺幣1,000萬元
(十) 發行價格(百元價):新臺幣100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一) 計付息方式: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
(十二) 還本方式:到期一次還本
(十三) 擔保機構:無
附件: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第二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發行要點
一、本債券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9月10日金管銀控字第10400214960號函核准發行。
二、本債券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行」)104年度第二期次順位金融債券(以下稱「本債券」)。
三、本行信用評等等級為中華信評twAA-。
四、本債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參拾柒億伍仟萬元整,分為A、B二券,A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壹億元整,B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參拾陸億伍仟萬元。
五、本債券以新臺幣壹仟萬元為單位,依面額十足發行。
六、A券發行期限為7年,自民國104年9月29日起至民國111年9月29日止;B券發行期限為10年,自民國104年9月29日起至民國114年9月29日止,A、B券均為到期一次還清本金。
七、本債券A、B券均採固定利率計息,A券票面利率為1.65%;B券票面利率為2.00%。
八、計付息方式:
(一)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息一次、每年付息一次。
(二)付息金額以每張債券面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以本行計算者為準。
(三)本債券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金、利息者,不另計付利息。
(四)本債券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非營業日時,則於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不另計付利息。
九、本債券採無實體形式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集保公司」)登錄。
十、本債券由本行營業部辦理本息兌領作業;兌領人資料以集保公司或相關機構提供之所有人名冊為主。本行於核付利息時,依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代為扣繳所得稅。
十一、本債券辦理繼承、贈與、還本付息及其他帳簿劃撥等相關作業,悉依集保公司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相關費用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十二、本債券依照民法規定本金及利息自開始付款之日起未兌領者,本金逾十五年,利息逾五年均不再兌付。
十三、本債券持有人之受償順位次於本行所有存款人及其他一般債權人,優於本行股東之剩餘財產分配權,惟本行發生經主管機關派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清算時,債券持有人之清償順位與本行普通股股東相同。
十四、本行或本行之關係企業未提供保證、擔保品或其他安排,以增進持有人之受償順位。
十五、發行次順位債券時,除本行進行清算、破產、重整外,債券之持有人或債權人不得要求提前償還,本行如進行清算或破產時,自清算程序開始日或宣告破產之日起,債券停止計息,且本息視為已到期。債券持有人或債權人應放棄行使抵銷權。
十六、本金融債券非存款,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保障。
十七、銷售對象:本債券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稱之「專業投資人」。
十八、有關本債券應通知債券持有人之事項,得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方式為之。
十九、本發行要點未規定之事項,適用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