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子欠卡債!母憂扣押可過戶老屋給次子?律師用「遺囑解套」免付百萬稅金

▲律師建議,用遺囑傳承房產,房地價值以公告價計算,可能不用繳到遺產稅,也不須繳交土地增值稅。
▲律師建議,用遺囑傳承房產,房地價值以公告價計算,可能不用繳到遺產稅,也不須繳交土地增值稅。

文/李寧】當父母在規劃遺產分配時,若擔心子女因債務問題敗光財產時怎麼辦呢?有專業律師表示,針對類似案例,他一率建議使用「遺囑」方式進行分配,一來可以保住不動產不被債務人查封或扣押,再者還能省去不少贈與稅、土地增值稅等稅金。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日前舉一例子分享,他表示,前陣子有一名老母親找上他,訴說著因大兒子欠下不少卡債,她擔心未來過世後,若讓大兒子繼承恐怕房子會遭到扣押,因此打算將名下的老屋過戶給已婚且無欠債的二兒子。

面對老婦的做法,蘇家宏直言「千萬毋湯!(千萬不要這麼做!)」為什麼?

過戶老屋「稅賦不划算」

贈與稅、土增稅恐破百萬

蘇家宏解釋,持有40年的房產,用「贈與」過戶給次子,不但要支付高額贈與稅,連土地增值稅也得用一般稅率(20%至40%不等),無法用自住稅率,恐怕要付數十萬或甚至超過百萬元稅金。

那麼,如果是將老屋「賣」給次子可行嗎?蘇家宏表示,如果房產採用出售的方式「賣」給小兒子,那麼,國稅局就會審查小兒子是否有能力購買;未來房產過戶後,小兒子是否有給付買賣價金?媽媽收到現金後是否有「偷偷」把現金返還給小兒子?

如果沒有「真正支付買賣價金」的事實,將會被認定為「贈與」,屆時國稅局就會要求補交贈與稅並罰款。

中信房屋研展室副理莊思敏指出,假如媽媽想透過買賣的方式將房子過戶給子女,可提早利用每年244萬元贈與免稅額,待子女積累到一定的財力後再進行正式的交易,而由於房屋持有時間很久,買賣跟贈與都得支付高額的土地增值稅,差別在贈與只能用一般20~40%稅率,買賣則能採用10%的優惠稅率,便宜一半。另外要注意若取得成本過低,且子女短期內有轉售需求,則可能面臨較高的房地合一稅負擔。

律師:用「遺囑」指定繼承最沒爭議

為了解決老婦的憂心,蘇家宏建議可以使用「遺囑」的方式,最不會衍生出後續諸多問題。

當立下遺囑,老婦「在過世後將房產指定由小兒子繼承,並在遺囑中附帶條件,要求小兒子須讓大兒子繼續居住,大兒子在媽媽身故3個月內進行拋棄繼承」,蘇家宏表示,這時就不用擔心大兒子的債權人會來查封母親的遺產。

針對立遺囑的最大好處,蘇家宏指出,直到走之前,房產繼續在媽媽名下,「媽媽住在自己的房子內會相對較安心,兩個孩子住在媽媽的房屋下會比較乖」;然而,一旦過戶到小兒子名下,等同於媽媽住在兒子的房子,「其中微妙的變化,小兒子或媳婦如果態度不好的話,媽媽心情會更難過,因在別人屋簷下,很難不低頭。」

此外,如果衝動過戶給兒子,這時房屋就是兒子的,若兒子再將房產贈與媳婦,或抵押借款,媽媽是無法阻止的。

另以稅金來看,「用遺囑傳承此房產,房地價值以公告價計算,可能不用繳到遺產稅,也不須繳交土地增值稅。」蘇家宏接著表示,由於老婦是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屋,未來如果小兒子繼承後要出售,出售房屋可以適用舊制(免課徵房地合一稅),土地也因為是繼承取得,未來土地增值稅計算的起算,將以母親過世當年為準。

反之,若依照當時老婦的做法,在生前就用買賣或贈與的方式先過給小兒子,這時小兒子法律上就是所有權人,蘇家宏提醒,未來如果出售,便需要繳交房地合一稅,而取得成本將以當時買賣價格,或是贈與當時的房地公告價計算,屆時將會被多課一筆房地合一稅。

面對家有卡債兒,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曾表示,若兒子的負債不高,可趁這機會和銀行進行債務協商,或直接清債償還;若在還債方面仍有困難,就得向銀行辦理拋棄繼承。蘇家宏也認為,最根本解決的方式便是請長子面對債務問題,可以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債務人更生或清算,真正的把債務處理完,避免後續衍生更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