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24日發表敞廳談話 說明聲請釋憲態度

立法院否決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民進黨團與行政院皆已公開表態聲請釋憲。賴清德總統24日將發表敞廳談話,以「守護憲政、保護人民」為核心精神,說明聲請釋憲的態度。這將是賴總統就任後首次敞廳談話。

行政院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提請立法院覆議,21日上午立法院會表決,覆議案不通過。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定調,將會率先提出釋憲與聲請暫時處分,行政院也表達將提釋憲。

知情人士今天(23日)表示,覆議案表決結束後,民進黨團與政院皆在21日下午即公開表態聲請釋憲,府方表達尊重。經過內部討論與呼應民眾訴求,24日將由總統賴清德出面,以國家元首高度向全民說明。

知情人士說,賴清德將於明天上午9時30分發表敞廳談話,先進行法律相關層面說明釋憲理由,再以「守護憲政、保護人民」為核心精神,說明聲請釋憲的態度。

知情人士指出,這次修法引起民眾集會質疑有違憲疑慮,賴清除表達尊重憲政體制五權分立立場外,對於修法是否混淆權力分立與監督制衡,包括立法院調查權是否侵害司法權和監察權,以及是否侵害人民基本權利,都將全盤考量,以總統為憲法守護者的立場進行審慎評估,至於提釋憲或甚至暫時處分的時程等,預計將是記者會重點。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國會強行通過重大爭議的國會改革法案,總統能否不簽?法律界有二派不同看法,一派認為,依《憲法》規定,總統應公布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但學界有人認為總統有權拒絕公布顯然違憲的法律。這被視為總統的權力,也是制衡國會的必要措施,防止權力過度集中,並保護人民權益。總統拒絕公布顯然違憲的法律,與大法官的違憲審查權不衝突,反而形成事前和事後的雙重保護機制,以維護憲政秩序和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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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另一派看法,認為依下列三條件,判斷總統難有不簽的空間。包括:一、依憲法規定總統負有公布法律之忠誠義務,而非權力。若總統對法律案有違憲疑義時,僅得依照憲法第57條規定,由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不得以任何政治上或法律上理由拒絕公布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的法律。

二、認定法律有無違憲係專屬司法院大法官之權限,而非總統。總統並無違憲審查權,不能因個人認為法律違憲而拒絕公布,但為善盡總統憲法守護者角色,過去憲政慣例,得於公布時附帶批示,以提醒或建議行政及立法機關依循相關法定機制排除違憲情形。

三、總統不公布法律將使該法案處於不明狀態,破壞權力分立。再者,未公布之法律案,大法官亦無法受理審查有無違憲,將造成憲政僵局,破壞權力分立及制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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