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2子公司 員工安置計畫出爐
金管會審查「新新併」最受關注的員工安置計畫,新光金30日宣布,新光人壽與元富證券陸續通過經理人及員工安置計畫,以全員留任為主軸,留任者在合併基準日後繼續承認年資,承諾三年內不因合併而資遣,假設留任滿三年,獎勵留任獎金最高可領到六個月。
工會強大的新光銀行則還未能通過,新光銀工會指出,與兩金控資方正式協商至今已有五次,但在優離優退、留任獎金等都還未有共識,直到第五次正式協商時,新光金仍未打算規劃合併基準日前員工留任保障措施,立場強硬、毫無協商退讓的空間,資方方案與工會期望相距甚遠,未見資方所說全員留用的誠意與決心。
在新壽30日通過的員工安置計畫中,除留任獎金外,在優退、優離部分,是自合併基準日起二年內開放申請。優退部分,若符合勞基法自請退休者,以46個月平均月薪為上限,並加發五個月平均月薪;優離方案則是以月薪計算年資乘以1.5或1.75,再加一個月平均月薪。方案排除一級主管、行銷制部分工時12小時業務專員等,由於2024年起新壽新進業務員全改為行銷制、部分工時,針對業務員(部分工時12小時業務專員以外)、電銷與機場櫃台人員等,不適用優退優離,但可適用留任獎金。
新光金暨新壽董事長魏寶生表示,員工安置計畫已與新壽的六個工會多次協商討論,過程平和順利,並經過董事會決議,對於同仁工作權的保障,留任獎勵都有明確的規範,除已向同仁公告相關內容外,也鼓勵員工繼續留下來打拚,安心地拓展業務,與公司一同前行。但若同仁有自身職涯規劃,公司雖不捨,也會給予祝福,提供優惠的計算方案。
由於新光金旗下新光銀行還未通過員工安置計畫,在新壽與元富證的方案中也有但書,假設其他子公司有簽署較優的方案,新壽與其他子公司也會一體適用。新光銀工會表示,台新金在第一次正式協商時曾說,未來將以新光銀工會談定的版本,適用於其他子公司,現在反而搶先與其他子公司私定版本,呼籲兩金控應本於誠實信用,審慎看待員工安置計畫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