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絕不能超過收入的三分之一?保險一定要依循「雙十原則」?
有位好朋友看了我的文章後,點出一個問題:「房貸占比不超過月收入的三分之一」,他認為,單就房貸金額這件事上,不應該用占比來做為基準,因為每個人的收入都不一樣,如果一個月收入100萬元的人,他有能力負擔50萬元至60萬元的房貸支出,剩餘50萬元~40萬元用於支應家中其他開銷,其實是綽綽有餘,所以,他認為家庭財務支出規劃不應該用「比例」來做基準原則,而應該視每個人的收入而定,這樣會比較貼近現實狀況。
他說的也挺有道理。的確,如果一個家庭月收入可以有100萬元的人,硬要限制他的房貸占比不超過總收入的三分之一(30萬元),似乎是有點過於僵化,畢竟除了房貸之外,其餘的家庭支出也不會高達70萬元這麼多,如果他的財務能力足夠,買一間豪宅後,房貸月支出就算超過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對他來說真的也不會造成什麼壓力,那麼這類高收入族群的人確實可以不必侷限在「房貸支出不超過月收入三分之一占比」的說法上。
占比只是通則 理財應依現況來做規劃
但是,理財專家為什麼老是談「房貸支出以不超過月收入三分之一」這類占比(比例原則)的觀念呢?那是因為理財專家通常都是針對「小資族」或「中產家庭」來做建議,而一般小資族或中產(或雙薪)家庭的月收入普遍落在3萬至15萬元之間,這樣的收入範圍,如果房貸支出超過三分之一,就有可能會排擠到家庭的其他支出,例如保險費、車貸、子女教育費、孝親費,以及家庭每月固定支出等等,所以才會有一個「三分之一」占比的建議。
再以保險費來說,一般我們會以最簡單的「雙十原則」來規劃,也就是「保額=家庭收入的10倍,保費=家庭收入的1/10」。舉例來說,小陳夫婦兩人的月收入是10萬元,年收入約120萬元,因此夫妻兩人的保額加總起來就需要1200萬元,年繳保費則在12萬元左右。
不過,這是一個「通則」的概念,只是給我們在規劃保險額度與保費支出時的一個參考,讓保費支出不至於過高或過低,因為前者可能會排擠家庭其他支出與儲蓄金額,後者則可能會導致家庭總保障不足。
保險應以「風險管理」的觀點來評估
其實,如果從財務顧問的角度來看,在規劃家庭保險時,應該要看家庭的現況,而不是以收入做基準。舉例來說,同樣是雙薪家庭,A組目前要養兒育女,B組則是頂客族,不想生小孩,兩組家庭的年收入同樣都是100萬元,但如果按照「雙十原則」來規劃,這兩組都投保1000萬元的壽險保額,那麼對A組來說就不一定足夠,而對B組頂客族來說卻是過高了,所以依「收入能力」去計算保險需求,其實是有些粗糙,最好還是依照家庭現況去做保險規劃。
原因是:投保壽險的目的,是為了讓被保險人身故後,其遺族的生活不受到影響,這與「收入能力」無關,而是取決於被保險人的「家庭責任」到底有多少?
而「家庭責任」包含了扶養無工作能力的家屬(例如子女教養費)、支付家庭的生活費用、房貸、車貸或其他債務等等,如果身上的現金資產無法保證這些「責任」能夠繼續履行,不足的缺口就是由壽險來填補。
而以B組來說,因為不想生小孩,那麼就有其他兩種情況產生:一是要奉養雙親,二是不需要奉養雙親。前者若有雙親需要奉養,那麼在保險規劃上就與後者有所不同。如果不生小孩、雙親也不需奉養,那麼這組夫妻在不需要有任何現金留給遺族的情況下,身故保障自然也不需規劃,只需要做好自己的醫療保障即可。
所以,很多的理財文章提到的一些占比原則,其實都是一個通則,只是提供給不知道該如何規劃或理財的人的一個參考觀念,每個人都可依照自己的收入與支出、家庭/個人現況去做調整,並非是一成不變的「規定」。但是,我還是堅持一個原則:不論房貸、車貸、保險費等費用要占比多少,在支出這些費用之後,家庭一定都要有「儲蓄能力」,因為家庭要能夠過更好的生活、提升生活品質,都須透過良好的儲蓄理財才能達成。
個人簡歷
作者:李美虹
喜歡觀察周遭的人事物。雖然在投資理財媒體33年,對數字敏感,但卻不喜歡硬梆梆的數學,所以一直希望能用簡單的方式與人溝通理財知識。曾擔任《Smart智富月刊》總編輯、《Money錢》社長兼總編輯長,目前為《Money錢》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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