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裕隆更正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表一及附表五部份資訊

日 期:2024年05月22日

公司名稱:裕隆 (2201)

主 旨:更正裕隆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表一及附表五部份資訊

發言人:羅文邑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2

2.公司名稱:裕隆汽車製造(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更正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表一及附表五部份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本公司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75頁及合併財務報告第119頁(附表一):

貸出資金之公司:新鑫公司

A.貸與對象「M63」

B.貸與對象「N3」

C.貸與對象「其他客戶匯總」:

往來科目:其他應收款

是否為關係人:否

本期最高餘額:5,850,459仟元

期末餘額:3,475,782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2,696,782仟元

利率區間:1.5~16%

資金貸與性質:2

業務往來金額:-

有短期融通必要之原因:營業週轉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47,093仟元

擔保品名稱:土地/不動產/履保金

擔保品價值:3,420,809仟元

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3,336,072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16,680,361仟元

備註:註一

(2)本公司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76頁及合併財務報告第120頁(附表一):

註一:

8. 新鑫公司:短期融通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淨值40%,個別貸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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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淨值40%;業務往來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淨值

100%,個別貸與總金額不得超過淨值25%。

(3)本公司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85頁及合併財務報告第129頁(附表五):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所有人:-

與發行人之關係:-

移轉日期:-

金額:$-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本公司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75頁及合併財務報告第119頁(附表一):

貸出資金之公司:新鑫公司

A.貸與對象「兆盛能源公司」

B.貸與對象「觔斗雲聯網公司」

C.貸與對象「其他客戶匯總」:

往來科目:其他應收款

是否為關係人:否

本期最高餘額:567,726仟元

期末餘額:397,059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267,059仟元

利率區間:1.5~16%

資金貸與性質:2

業務往來金額:-

有短期融通必要之原因:營業週轉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5,474仟元

擔保品名稱:無

擔保品價值:-

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834,018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16,680,361仟元

備註:註一

往來科目:其他應收款

是否為關係人:否

本期最高餘額:5,282,733仟元

期末餘額:3,078,723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2,429,723仟元

利率區間:1.5~16%

資金貸與性質:2

業務往來金額:-

有短期融通必要之原因:營業週轉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41,619仟元

擔保品名稱:土地/不動產/履保金

擔保品價值:3,420,809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3,336,072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16,680,361仟元

備註:註一

(2)本公司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76頁及合併財務報告第120頁(附表一):

註一:

8. 新鑫公司:提供短期融通資金貸與總額不得超過淨值之100%。對個別

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之20%為限;提供無擔保資金貸與總額

不得超過淨值之100%。對個別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之5%為限。

(3)本公司11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85頁及合併財務報告第129頁(附表五):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所有人:註

與發行人之關係:註

移轉日期:註

金額:註

註:建物係本公司於78年6月以自地委建第一手取得,另土地因年代久遠無

法取得相關資料,故未揭示。

9.因應措施:更正後內容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項目為揭露附表一貸與對像之關係人全名與依有無擔保品

拆分金額,以及補充附表五註解說明,並未影響總額及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