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裕隆代子公司創捷新能源汽車(杭州)有限公司及裕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及處分股權案

日 期:2024年05月24日

公司名稱:裕隆 (2201)

主 旨:代子公司創捷新能源汽車(杭州)有限公司及裕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及處分股權案

發言人:羅文邑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杭州裕捷置業有限公司18.79%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3/5/24~113/5/24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不適用

(2)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3)交易總金額:

創捷新能源汽車(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捷) 擬向裕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裕建) 購買其所持有之杭州裕捷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捷) 18.79%股權,交易總金額

人民幣152,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 創捷、裕建

(2)與公司之關係:最終母公司皆為裕隆汽車製造(股)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轉投資事業策略規劃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裕建100%投資,無移轉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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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同上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金額:人民幣152,000,000元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分別經創捷及裕建董事會通過

價格決定:獨立專家出具之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創捷累積持有裕捷之情形:

(1)含本次交易累積持有證券數量:不適用

(2)金額:人民幣152,000,000元

(3)持股比例:18.79%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創捷: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16%

占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67%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3,099,940仟元

(2)裕建: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79%

占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2.58%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3,099,940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轉投資事業策略規劃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年5月24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年5月24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阮瓊華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2719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