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凱勝綠能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 期:2024年04月15日
公司名稱:凱勝綠能 (2246)
主 旨:凱勝綠能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發言人:孫正華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5
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3.因應措施: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5
(一)股東會召開日期:113年6月26日(星期三)下午2點30分。
(二)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249號會議室(頂鮮台南擔仔麵 高雄店)
(三)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
股東會
(四)股票過戶地點: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236
號3樓)
(五)股票停止過戶日:113年4月28日~113年6月26日
(六)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4月27日(最後過戶日113年4月27日為假日現場過戶日提
前至4月26日辦理)
(七)股東提案事宜:
1.受理提案時間:民國113年4月19日至113年4月30日止,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
2.受理提案處所:凱勝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28號
8樓之1)電話:07-3315863
3.受理方式: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凡有
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4月30日下午5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
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
寄送,餘從其規定。
(八)召開股東會事由:
1.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及「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2.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2)112年度盈虧撥補案。
3.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公司更名案,更名為凱勝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2)修訂「公司章程」案。
4.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九)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十)散會
(十一)其他應敘明事項:
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
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26-8818)。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
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326-8818)。持股滿一仟股以
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
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3.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
相關資料送本公司(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28號8樓之1) ,電話: 07-3315863,並
副知證基會。
4.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5.本次股東常會紀念品為:全家禮物卡 50 元
6.公司股東會紀念品發放原則:持股未滿 1000 股之股東,除股東親自出席股東會
得領取外,本公司將不予發放紀念品。
7.本公司不收取紀念品保證金,另交付紀念品予徵求人之相關事項如下:
(1)徵求人應於委託書徵求書面資料送達公司之規定期限最末日以前以書面申請領取
紀念品;本公司將於徵求人委託書徵求書面資料送達公司之規定期限最末日後 3 日
內,且最遲於寄發股東會召集通知 2 日前,將紀念品配送至各徵求人指定之地點或
徵求人至本公司指定之地點領
(2)倘徵求人未於規定期限前填具書面資料向本公司請領紀念品,本公司將於收到徵
求人請領紀念品書面資料之日後 3 日內交付紀念品予徵求人。
(3)股東會紀念品發放日期、時間及地點詳開會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