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裕富數位資融(股)公司向裕隆汽車製造(股)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4年12月17日

公司名稱:裕融 (9941)

主 旨:代子公司裕富數位資融(股)公司向裕隆汽車製造(股)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廖淑華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辦公室(位於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3號6F)

2.事實發生日:113/12/17~113/12/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承租面積:544.43坪

(2).租金單價:

1.114/1/1~114/3/15每坪月租金單價為0元(裝潢期免租金)

2.114/3/16~114/12/31,每坪月租金單價為1,105元(未稅)

3.115/1/1~115/12/31,每坪月租金單價為1,116元(未稅)

4.116/1/1~116/12/31,每坪月租金單價為1,128元(未稅)

5.117/1/1~117/12/31,每坪月租金單價為1,139元(未稅)

6.118/1/1~118/12/31,每坪月租金單價為1,150元(未稅)

(3).認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約:33,506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交易對象之原因:地點符合營運需求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

(2).租期: 114/1/1~118/12/31

(3).租金:每個月

1.114/1/1~114/3/15每月租金0元(裝潢期免租金)

2.114/3/16~114/12/31,每月租金為601,466元(未稅)

3.115/1/1~115/12/31,每月租金為607,688元(未稅)

4.116/1/1~116/12/31,每月租金為613,910元(未稅)

5.117/1/1~117/12/31,每月租金為620,131元(未稅)

6.118/1/1~118/12/31,每月租金為626,353元(未稅)

(4).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後,由董事會核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1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1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