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信遭NCC重罰450萬元!「未落實身分查核」導致門號被用於詐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2日決議,亞太電信未依核准營運計畫落實用戶身分查核,明確違反《電信管理法》規定,合計3起案件共裁處罰鍰450萬元,並要求於1個月內提出改正報告。對此,亞太電信回應,對於裁罰深感遺憾,待收到正式函文後,針對主管機關對此案的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如有疑義,將提起行政訴訟。

亞太電信未依核准營運計畫落實用戶身分查核,遭NCC裁罰。圖/亞太電信提供
亞太電信未依核准營運計畫落實用戶身分查核,遭NCC裁罰。圖/亞太電信提供

亞太電信指出,對於不肖業者申請門號從事違法犯罪行為,已於知悉第一時間,便將涉案申請門號公司的涉及不法門號及其他申請門號予以停話,並配合檢調凍結其近千萬元款項,降低受害者損害。

針對裁罰內容,NCC指出,亞太電信經營「企業便利簡訊服務」、受理「全方位管理投顧企業社」申辦電信門號及「Starlink Media Co. Ltd.」申辦電信門號等3件案件,源於去年6月20日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為追查詐騙簡訊來源,請亞太電信提供相關資料並知會NCC。

經NCC行政訪查發現,亞太電信明確未落實《電管法》第37條第1項規定,也未依核准的營運計畫落實核對及登錄用戶身分資料。在「企業便利簡訊服務」案,受理用戶申辦並代為發送簡訊,有未查核用戶身分即予代發簡訊提供電信服務的情形,核予裁處150萬元。

在「全方位管理投顧企業社」案方面,NCC指出,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門號被使用於發送投資詐騙簡訊致多人受害,民眾財產損失慘重,亞太電信知悉企業用戶門號並非自為使用而提供不特定第三人使用時,並未依規定對該實際使用門號者實施雙證身分查核,核予裁處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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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在「Starlink Media Co. Ltd.」案,NCC表示,受理亞太電信申辦門號時,未確實核對該企業用戶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核予裁處50萬元。

NCC強調,電信事業對其所獲核配的電信號碼,負有使用管理之責,應依經核准的營運計畫確實落實用戶身分查核,以有效掌握及確認使用電信號碼的用戶身分,避免電信號碼供未知身分人士非法使用。

此外,按《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對社會秩序影響廣泛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利益,爰加重處罰,以督促電信業者加強管理避免僥倖心態。(審核:呂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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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楊絡懸:專訪過台積電董娘張淑芬的藝術公益、側寫過英國前首相梅伊的政經脈動。相信不論是企業大老闆、小人物或社會角落,都有值得被記錄的故事,期盼透過深度和廣度的觀察力,帶來最宏觀的專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