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計畫為個人貸款提供7日冷靜期

【財訊快報/劉敏夫】外電引述星島日報的報導指出,香港金管局計畫要求銀行需為無抵押消費信貸產品提供至少7日冷靜期。星島日報這篇未引述消息來源的報導指稱,在這段冷靜期內,客戶可全額歸還貸款給銀行,不須繳付任何手續費等費用。

報導指稱,香港金管局暫定明年6月底落實該計劃。

對於上述消息,香港金管局發言人表示,為推廣負責任借貸及降低過度借貸的風險,現在是在香港零售銀行就無抵押消費信貸產品向個人客戶提供冷靜期的適當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