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外送平台合併市占達9成!公平會正式喊卡有這「2大原因」
外送平台合併案公平會正式喊卡!Uber Eats併購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受到外界高度矚目,公平會今天做出禁止決議,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由於Uber Eats併購foodpanda後,市占率高達9成,競爭壓力將消失,Uber Eats將完全不受競爭束縛,限制競爭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且無法透過結合矯正措施確保維持競爭,因此禁止其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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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Eats於今年5月14日宣布將併購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並在Uber Eats已於11月8日提出完整申報資料,並進入審查程序。法定審查期間是(資料)齊備之後30天,若有必要,得再延長60天至明年3月。
公平會日前也宣布將延長審議60天,最遲明年3月21日才定案,不過昨日在立院經委會朝野立委都要求公平會必須盡早決議,公平會主委李鎂也保證將在1月底前准駁,今天公平會即臨時召開委員會議,做出禁止雙方結合決議。
外送平台合併案公平會喊卡 陳志民:限制競爭過大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兩大外送平台結合案,有鑑於本案對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遠大於整體經濟的利益,而且沒辦法透過一些結合後的矯正措施,來確保維持競爭,因此依照《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的規定,禁止結合。
陳志民也進一步指出,此案子涉及Uber Eats跟德國商Delivery hero雙方的股權買賣,由Uber Eats收購台灣外送事業foodpanda,這個收購行為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一項第2款、第5款結合形態,合併後市占率達9成。
禁止合併關鍵是「競爭壓力消除」
陳志民說明,首先是競爭限制的效果消除,兩者若結合,市場將有顯著的競爭疑慮,因為Uber Eats競爭壓力主要來自foodpanda,兩者結合後該壓力會消除,市場上雖然還有零星的平台,但制衡力相當有限,換言之,結合後Uber Eats完全不受競爭束縛,如此一來更有誘因,對消費者提高價格,對餐廳抽成也可能提高。
另外,外送平台本身也有相當程度的參競障礙,要進入這個市場不那麼容易,因此潛在競爭對手短時間內無法出現制衡;再加上Uber Eats的交易相對人是個別的消費者,很多也是中小型的餐飲業者,制衡力不足。
至於業者端也有提出合併後的經濟利益,Uber Eats表示外送網路密度將提高,可實現密度經濟,提升效率,外送員跑一趟可以收更多訂單,但公平會認為難以檢驗真實性,短期內也難以實現;第二,這樣的好處跟利益並非透過結合才能實現,不需結合也可以達成;第三,限制競爭效果不成比例。
UberEats雖就結合案提出承諾,但經公平會審酌認為均屬於短期暫時性的行為面矯正措施,且難以重建、維持結合前的競爭狀態,與修復結合所造成的競爭傷害無關。
陳志民也強調,針對合併後價格調漲的行為,也進行競爭法「假設性獨占者檢驗」、「臨界損失分析」等面向之經濟分析。不過整體而言,公平會認為UberEats及foodpanda結合案的限制競爭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且無法透過結合矯正措施確保維持競爭,因此禁止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