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客再現!金管會緊盯…抓到最重關10年、罰2億元
最近因「皮包客」非法賣金融商品,導致受害的人越來越多!金管會24日提醒大家,投資境外金融商品一定要透過合法途徑。
根據規定,沒有經過核准設立據點的境外金融機構,不可以在台灣提供金融服務。如果有人違法銷售境外基金,最重可能被判10年徒刑,並處以2億元罰金。
按照法律,違法賣金融商品的「皮包客」會被判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徒刑,罰款則介於1千萬元到2億元之間。
銀行局指出,多數受害案例和國外發行的金融商品有關,比如之前爆出問題的「澳豐基金」等,他們提醒,若透過不合法的機構投資,不但容易出現糾紛,還存在很大的投資風險。
假如發生爭議,除了透過往來銀行或司法手段處理,如果投資人不是專業客戶,還可以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調解,這樣可以更快更公平地解決問題,多一份保障。
銀行局也再次強調,金融機構一定要遵守規定,不可經營未經核准的業務,也不能幫助或介紹未經許可的境外機構在台灣賣金融商品,也呼籲大眾,若發現有人非法賣境外商品,歡迎檢附證據向金管會或相關單位檢舉,大家一起維護金融市場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