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歐盟擬強化對非歐盟加密貨幣公司限制

根據路透周一 (29 日) 報導,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 (ESMA) 提議,歐盟以外的加密貨幣公司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條件下直接替歐盟內的客戶提供服務,以避免不公平競爭。此前歐盟去年批准全球首個針對數位資產的「加密資產巿場」規定(Markets in Crypto Assets, MiCA),是一開創性舉措。

ESMA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根據 MiCA,第三國公司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條件下服務歐盟客戶,即僅當客戶是服務的唯一發起方時,或被稱作「反向招攬」(reverse solicitation)。該提案將在今年 4 月底前徵詢公眾意見,定案內容最慢會在今年底出爐。

ESMA 強調,它和歐盟的國家監管機構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積極保護歐盟投資者和符合 Mica 標準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免受非歐盟和不符合 Mica 標準實體的不當入侵。

ESMA 禁止第三國公司在歐盟開展實際業務,包括在 27 國集團開展行銷活動,此外非歐盟公司不能依靠豁免在隨後提供進一步的服務,除非在與原始交易相同的背景下。

與此同時,ESMA 還提出第二套指導方針,用於確定何時將加密資產視為「金融工具」,如股票或債券,因此也將受到歐盟另一套 MiFID 規則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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