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影響租補 內政部:75萬戶額滿停止受理、將重擬方案

立法院22日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內政部國土署30日表示,租金補貼、社宅包租代管等業務依法本就屬於地方自治事項,過去中央考量各縣市財政狀況不一,透過中央統籌經費及計畫型補助款協助推動「300億元租金補貼」等政策。但是,新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勢必會影響既有計畫,內政部表示,2025年補貼核定件數一旦達75萬戶即會停止受理,後續將重新研擬新方案,也呼籲地方勇於肩負責任,編列相關經費因應。

內政部國土署說明,租金補貼是為減輕一定所得以下及無自有房屋的租屋弱勢族群的居住負擔,2021年度前的執行模式是採取中央、地方依財力分級共同負擔租金補貼總經費,中央約75%、地方25%;而2022年度行政院為擴大照顧租屋族,改由中央統籌辦理,補貼金額直接撥付至民眾帳戶,並全額負擔租金補貼經費。

然,未來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之修正,內政部後續將採取嚴格控管辦理戶數,2025年補貼核定件數一旦達75萬戶即會停止受理,後續並參照2021年度前租金補貼辦理方式,重新建構中央與地方分擔經費編列預算之方式以作為對策。

此外,社宅包租代管原訂以每年增加2萬戶為目標,內政部指出,經考量住宅政策為地方自治事項之一,未來有關業者服務費用、房東及房客相關補助費用已規劃要有地方自籌款,且因應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及中央財務平衡,每年計畫戶數提前達標時,不會再增辦戶數,以嚴格控管整體經費。

另鑒於交通亦屬於地方自治事項,為鼓勵地方能夠全面性及系統性的進行危險路口改善措施及人行道建置工作,以洗刷行人地獄之惡名,內政部與交通部在2023年推動補助地方4年400億元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其經費分配後續也將因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而受到嚴重衝擊,勢必會減少額度或降低補助比例。

內政部呼籲地方政府在自有財源大幅增加之際,也應勇於承擔責任,並依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規定積極改善辦理人行環境改善。

內政部國土署表示,租金補貼、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保障公共通行安全均屬於基本人權,更是國人高度重視議題,新修正之財政收支劃分法攸關國家財政資源的重新分配,相關補貼與補助機制也必須有所調整,無論是從中央與地方的個別負擔原則、縣市籌措財源能力等各面向,將與地方政府進行討論及凝聚共識,審慎評估新方案,確保政策能合理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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