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遭駁回 街口胡亦嘉再嗆:民主救濟名存實亡

街口集團創辦人胡亦嘉。(資料照)
街口集團創辦人胡亦嘉。(資料照)

街口投信行政訴訟案日前遭行政法院駁回,街口集團創辦人胡亦嘉今日發出聲明,再嗆行政法院體系僅是以民主法治來包裝共產獨裁之實,民主救濟名存實亡。胡亦嘉說,被金管會裁罰,不服只能走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跟行政法院的救濟程序,但這兩個機關為政府背書,與共產國家開設的法院毫無不同。「中國大陸也有法院啊,但沒人相信能在法庭上打贏政府。」

胡亦嘉為街口投信抱屈,三年前,街口所提供的僅是「1.2%~2.5%預期增長率」的廣告,後來連產品都沒上過,金管會卻以使民眾誤信保證收益重罰。對比現在,保證收益廣告居然已成常態,「8%高息」、「比定存好」的ETF廣告吸金千億,金管會只提出「要加註警語」,沒有任何裁罰。「差太多!官商勾結,金管會是看誰發的基金在開罰?罰與不罰,他說的算,還有行政法院幫忙擦屁股,根本天不怕地不怕。」

胡亦嘉更對比兩檔石油正二ETF「元大石油S&P正二」與「街口布蘭特原油正二」,兩檔一樣兩倍槓桿追蹤石油價格,元大石油刻意移倉詐欺散戶,導致下市坑殺近3萬人,街口石油至今還正常交易安然度過負油價時期,被重罰的居然是街口!裁罰內容甚至是在民眾公平抽籤認購完後的正常基金銷售。「事實在眼前,社會自有公評,金管會一面濫權胡亂裁罰、一面官商勾結,還有臉說保護投資人權益?」

胡亦嘉更憤慨,「金管會命令公司解職我,居然能以證實是假造的稽核報告為理由,總經理僅一天下午請假,把職務代理人掛在我身上,金管會硬要說成我違法一人代理多職務。行政法院對此都知情,照樣護航到底。」

胡亦嘉表示「後續除上訴外,我本人將向地方法院提告,金管會用造假文件裁罰本人,違反法規惡意解職本人,協助元大石油詐欺散戶等行為,對此,必須討回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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