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炒股有賺喊「財產共有」要她借信貸 網戳盲點:虧了妳要擔

近全球股市處於大多頭,不少股民從市場上獲利,進而產生了開槓桿以放大獲利的想法,近期就有一名網友表示自己丈夫在股市中賺了點錢,進而要求她去信貸給他做投資,讓他覺得壓力很大,不知道是否該答應,只好上網詢問,沒想到網友一面倒勸她不要幫這個忙。

原Po以匿名的方式投稿在臉書粉專「靠北婚姻」表示,她丈夫最近在股市賺了點錢,便要求原Po去借信貸給他做投資,原因是原Po的薪資紀錄比較好,可能可以拿到較低的利率或是較高的貸款金額,並表示「夫妻財產本來就是共同擁有的」,但原Po覺得如果真的去貸壓力會很大,不知道到底該不該答應。

此文一出引起網友熱烈回覆,網友難得站在同一陣線,勸原Po不要去幫丈夫信貸讓她做投資,有些網友認為原Po丈夫僅是在股市嚐到一點蠅頭小利就覺得自己是高手了表示,「賺了一點就當自己是操作高手,只是運氣比較好一點而已...不會每天都在過年的....」、「首先股市投資沒有穩賺不賠的,本金以閒錢(可以失去的)為佳,借貸來的資金壓力會比較大,稍有不慎可能將是人財兩失、婚姻破滅的開始~」、「想要背債就去借,股市這麼好賺,怎麼還有一堆人破產?」

▼網友表示,若股市真的那麼好賺,怎麼還有一堆人破產?。(圖/取自Pexels)

還有網友認為,原Po真的去信貸十分吃虧,要原Po不要做傻事指出,「你瘋了嗎? 賺了錢是他的,虧完本金是你的。短線進出是賭博不是投資。」、「以後他跑了,換妳要承擔,雖是夫妻,大難臨頭還是會各自飛,不要傻了」、「出事要你負責欸!你要簽?」「不要,就算是夫妻,也不要為他去借高利貸因為到最後還錢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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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網友舉身旁朋友為例表示,「千萬不要,有朋友替她老公開支票,借貸名字是她,老公暗中錢移動他處,破產離婚一切錢朋友承擔,還養一個兒子,老公離婚沒多久又再婚還買房過著幸福生活,卻讓朋友過著累死人的人生,可惡的男人就是會這樣暗中設計老婆,老婆傻傻中計看過很多例子,借錢之事不要拿自己命開玩笑。」

而有網友則指出原Po丈夫言論的問題說道,「夫妻財產共同擁有?但也有資產轉移這種東西,一旦不在對方名下,你啥都拿不到。」、「財產共有不是這樣用的,那是離婚或一方死後才要清算。如果是妳借,不管你老公贏或賠,都是妳自己要還...而且還有利息。」

▼網友表示,若丈夫將資產轉移走,原Po將會血本無歸。(示意圖/取自Pexels)

夫妻財產制有哪幾種?

實際上,我國的夫妻財產制可分為「法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兩種,其中「約定財產制」又可分為「夫妻財產分開制」和「夫妻財產共有制」,再據民法第1004條及1005條中規定,夫妻可以在婚前或婚後,以契約的方式約定財產的分配制度,若沒有特別約定則一律適用夫妻「法定財產制」作為財產的分配方式。

法定財產制是什麼?

而「法定財產制」的定義為「將財產分成婚前與婚後財產,雙方各自擁有及管理」,倘若無法證明婚前、婚後財產,據民法1070條規定,一律視為婚後財產,雖然依民法第1018條規定,無論是婚前或婚後財產(包含消極財產:債務),都是由夫妻各自擁有,也由夫妻各自管理、處分與收益,但最大的不同在於當婚姻關係消滅(如:離婚、一方死亡等)時,夫或妻可以就婚後財產的部分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約定財產制是什麼?

再來,「約定財產制」中的「財產分開制」,依民法第1044條規範,即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據民法1031條規定,「財產共有制」則是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有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

夫妻財產制對債務的影響

若採「法定財產制」的情況下有債務問題,依民法第1023條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任,若採「財產分開制」,依民法第1046條規定,則各自償還其債務,但若是採「財產共有制」,按民法第1034條規範,則債務也將共同承擔,並由雙方共同償還。

內文中,原Po並無明確表示自己是採哪種夫妻財產制,僅丈夫聲稱是「財產共有制」,然而並不確定是否有契約為證,所以視為「法定財產制」,依上述民法第1018條及第1023條規定,若原Po去信貸借錢,到時候還不出來,債務仍會算在原Po身上 。

(封面圖/取自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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