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給付怎麼領?不符條件領不到?家屬如何代領?請領條件一次看!
近來一名男子,勞保投保年資長達24年,在55歲前夕意外身亡後,家人卻領不到任何一筆勞保老年給付,引起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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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勞保年金怎麼領?什麼樣的狀況會導致無法申請?要符合哪些條件,才不會讓投保保費最後變成一場空?
什麼時候可以領勞保給付?要符合哪些條件?
為保障勞工退休後的生活,政府提供「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與「勞工退休金」3大保障。
其中,勞保與勞退分別有不同的作用,勞退可以保障勞工的退休基金,勞保則是可以請領退休後的老年年金給付,以及各式各樣的勞工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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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項目中,分為3種給付項目:
(1)老年年金給付:「月領」年金給付
・請領條件:
1. 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2.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3. 勞工之勞工保險年資未滿15年,但併計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滿15年,於年滿65歲時,得選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
(2)老年一次金給付:「一次領完」所有給付
・請領條件: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3)一次請領老年給付:除了(2)之外特殊條件下也可選擇一次領完
・請領資格: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a.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b.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c.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d.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e.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f. 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
哪些狀況可能會領不到?
家屬要代逝世的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年金,除了要滿足上述條件之外,在發生事故時,被保險人還必須「在保」,不得「斷保」。
若在保險期間或者退保「1年內」因病身故,家屬則還有勞保津貼可領:喪葬津貼、遺屬津貼或是遺屬年金給付。
回到開頭的個案,為何家屬無法請領任何勞保給付?
盤點該個案狀況為:
投保年資24年
52歲時已提前退休斷保
年齡未滿55歲
非在投保期間因病離職1年內過世
若要一次領完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則必須符合上述(二)、(三)的投保年資與年齡要件中,至少一項:
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該個案未滿60歲)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該個案未滿55歲)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該個案投保年資未滿25年)
而該個案也並非在退保1年內因病離世,並且未持續加保,種種條件不符,這才導致家屬無法領到勞保老年給付與任何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