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長佳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度股東常會
日 期:2024年03月11日
公司名稱:長佳 (4550)
主 旨:長佳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度股東常會
發言人:吳陽明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199號3樓(台北萬豪酒店-春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13年股東常會之議案,
惟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
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一)本公司訂於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10日止,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三)受理股東提案處所: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會計部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10巷1號8樓,電話:(02)6606-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