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群創代子公司南京群志光電有限公司處分不動產及其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4年10月31日

公司名稱:群創 (3481)

主 旨:代子公司南京群志光電有限公司處分不動產及其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楊柱祥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南京市江寧區秣陵街道佛城西路93號、103號之土地使用權資

產、廠房及附屬設施

2.事實發生日:113/10/31~113/10/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使用權資產面積:313,134.20平方米 (折合 94,723.10坪)

建物面積:154,865.67平方米 (折合 46,846.87坪)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 4.5億元(約新台幣20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人民幣 3.2億元。(約新台幣 14億元

,實際處分利益尚待交易完成並扣除相關費用後入帳)。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條件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參酌專業估價報告及市場行情資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江蘇國衡中測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估價金額人民幣 4.5億元(約新台幣20億元)

(2)上海溧晟資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合夥)

,估價金額人民幣 4.5億元(約新台幣20億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江蘇國衡中測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陸喬國、辛國旺

(2)上海溧晟資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合夥):

劉國營、趙斌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證書字號:陸喬國(3220140055)、辛國旺(3220120170)

(2)證書字號:劉國營(35120006)、趙斌(34080011)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挹注集團營運及未來發展動能,充實營運資金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 年 10 月 31 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 年 10 月 31 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