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澄清媒體報導

日 期:2024年04月15日

公司名稱:東鹼 (1708)

主 旨:澄清媒體報導

發言人:劉志勇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5

2.公司名稱:東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原東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大眾傳播媒體報導

6.報導內容:證交所指出,公司虧損但董事酬金仍發放的平均排行...

東鹼 (1708) 的221萬元...。

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酬金組成補充說明。

8.因應措施:112年度本公司董事平均酬勞221萬元,其中董事分紅係依章程

第28條規定,應以不超過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特別獎勵金

及董事酬勞前利益之2.5%分派,平均每位董事之分紅金額為3.6萬元,

其餘為執行業務之董事薪酬與董事業務執行費用,特此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