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勝生子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進行組織重整

日 期:2020年04月06日

公司名稱:日勝生 (2547)

主 旨:日勝生之子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進行組織重整。

發言人:陳婷婷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1.日鼎水務企業(股)公司普通股,以下簡稱日鼎水務。

2.鼎勝綠能科技(股)公司普通股,以下簡稱鼎勝綠能。

3.日鼎循環經濟投資控股(股)公司普通股,以下簡稱日鼎投控。

2.事實發生日:109/4/6~109/4/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以目前所持有之日鼎水務421,640,000股及鼎勝綠能5,000,000股全數讓與

日鼎投控,並取得日鼎投控59,900,000股新股股份。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日鼎水務、鼎勝綠能及日鼎投控皆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2.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調整,由日鼎投控發行新股,以股份轉換方式取得

日鼎水務及鼎勝綠能之全部已發行股份。

3.本次股份轉換完成後,日鼎水務及鼎勝綠能成為日鼎投控100%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調整,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調整,故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調整,故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調整,故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09年5月8日,另有關本案轉換股數或換股比例如有調整之必要,

或本轉換股份案因主管機關核示或基於法令規定、客觀環境等因素而有需變更時,

授權各該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其交易方式、價格決定係以日鼎水務及鼎勝綠能109年2月29日財務報表為依據,

由各公司之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理。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78.50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股份轉換後

1.本公司累積持有日鼎投控股數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金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持股比例100%,且並無權利受限之情形。

2.日鼎投控累積持有日鼎水務421,64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金額為新台幣4,216,400,000元,持股比例100%,且並無權利受限之情形。

3.日鼎投控累積持有鼎勝綠能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金額為新台幣50,000,000元,持股比例100%,且並無權利受限之情形。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長短期投資占最近期財報總資產比例:46.78%

2.長短期投資占最近期財報股東權益比例:148.51%

3.最近期財報營運資金數額:487,683(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為整合集團循環經濟相關產業,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市場競爭力,

進行集團組織調整,調整後之日鼎投控作為本公司發展循環經濟事業

之投資主體。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9年4月6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9年4月6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銓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朱建州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4147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無。

27.資金來源: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調整,故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