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向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4年03月26日
公司名稱:新光金 (2888)
主 旨: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向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林宜靜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29、31號7樓部分面積
(2)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8樓部分面積
2.事實發生日:113/3/26~113/3/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523坪
每單位價格:1,808元/月/坪(未稅)
租金總金額:第1~3年 945,584元/月(未稅)
第4~6年 973,826元/月(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68,479,442元
(2)交易單位數量:363坪
每單位價格:1,700元/月/坪(未稅)
租金總金額:第1~3年 617,100元/月(未稅)
第4~6年 635,613元/月(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44,693,40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
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交通便利,建築規劃符合需求,將繼續租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等: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月繳,租期6年
(1)第1~3年 945,584元/月(未稅)
第4~6年 973,826元/月(未稅)
(2)第1~3年 617,100元/月(未稅)
第4~6年 635,613元/月(未稅)
契約限制條款: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附近租金市場行情及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尚上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1)1,880元/月/坪(未稅)
(2)1,780元/月/坪(未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黃健豪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6)北市估字第00024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續租供本公司資訊部門及客戶服務部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3月2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3月2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