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強茂公開收購虹冠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且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日 期:2022年03月16日

公司名稱:強茂 (2481)

主 旨:強茂公開收購虹冠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且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發言人:沈盈秀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年03月16日

2.發生緣由:

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虹冠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257,

以下簡稱虹冠電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並於111年3月

2日均已成就,且截至民國(下同)111年03月16日累計應

賣股數24,094,013股,已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23,996,000股,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

法第19條第2項第4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虹冠電公司之普通股至111年3月

17日下午3點30分止。提醒欲參與應賣虹冠電公司普通股之

股東,請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處,辦理應

賣手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諮詢專線:02-2389-2999或查詢凱

基證券網址:http://www.kgieworld.com.tw/。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應賣股數已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

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

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

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延長期

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

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5.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虹冠電公司普通股之預定收購最高數量為

23,996,000股,應賣股數已於111年03月16日超過前述

預定收購最高數量,應賣有價證券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部

分,收購人退還應賣有價證券時間、方法及地點如下

(一)時間:公開收購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1個營業日

(即111年3月18日)。如發生天災或銀行匯款系統

異常等不可抗力情事時,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得

至該等不可抗力情事消滅後執行之。

(二)方式: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在本

次公開收購之其他條件亦均成就、且本次公開收

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將以計

算方式依比例向應賣人購買。

前述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1) 計算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將各應賣人之應賣

股數為壹股至壹仟股(含)者,計入優先收購數量;

各應賣人之應賣股數超過壹仟股者,以壹仟股計入優

先收購數量。

(2) 若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未超過預定收

購數量:

計算方式為優先收購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後,

按各應賣人之應賣有價證券數量扣除前述優先收購

數量後之股數依比例分配至壹仟股為止全數購買;

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

買,故應賣人有股份無法全數出售之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 /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 – 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

(3) 若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超過預定收購

數量:

計算方式為各應賣人之應賣有價證券數量依比例分

配至壹仟股為止全數購買;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

人將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故應賣人有股份全

數無法出售或僅部分出售之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 /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

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份,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 (9203) 059600-8)轉撥回各應賣人之原證券

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三)地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明水路700號。